序号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对象数(预估)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市/区)
发起部门
参与部门
抽查事项
实施时间
备注
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
5%
15
实地检查
区
区人资局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检查、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情况的检查、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检查
2022.04-09
2
单位遵守劳动法规情况检查
3%
10
对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检查、对制定和执行劳动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对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检查
202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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