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关于印发武昌区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辖区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武昌区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1日
武昌区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全国基层
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推动武昌区卫生健康系统全面落实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标准》(2022版),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强基固本,守正创新,提炼特色服务,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确保创建成功,实现全区居民能够享有社区传统医疗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区卫健局成立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下设办公室,负责区卫生健康系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的组织、统筹和协调,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清单和时间安排,督促机关科室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创建任务,组织安排迎检工作。
(二)成立工作专班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胡先明
副组长:范志伟
成
员:金祥、徐婉容、万丽容、钟晶、华玲娣、朱晨
工作内容:负责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创建迎检有关文件、任务清单、汇报材料;组织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和工作推进会议;收集、归类、整理区级迎检资料并成册;制作汇报短视频;组织安排迎检工作。
2.基层指导组
组
长:胡
敏
副组长:陈
洲
成
员:付星、罗晓亚、刘和伦、华玲娣、朱晨
工作内容:督促、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完成创建任务。
3.宣传报道组
组 长:王 晋
副组长:田彩明
成 员:徐凯、徐婉容
工作内容:负责制定创建迎检工作简报及对外宣传报道;宣传资料的收集归档。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胡先明
副组长:金 祥
成 员:万丽容、赵强
工作内容:负责会议、培训、迎检现场组织协调及车辆保障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培训阶段:(2023年11月1日-12月20日)
1.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
2.召开武昌区卫生健康系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
3.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标准》(2022版)进行解读。
4.依托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区卫生继续教育中心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人员适宜技术培训、西学中医务人员培训、中药师培训、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31日)
辖区相关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创建标准,积极进行中医药服务项目硬件打造及资料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开展中医馆、中医阁建设;开展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及时录入系统,确保达标;收集、整理、完善各区直部门、街道和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资料,适时开展指导。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31日)
区卫健局将安排专家组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两轮全覆盖督导检查,了解各单位中医药工作及迎检资料准备情况,查找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
(四)整改完善阶段(2024年2月1日-2月29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针对自查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对迎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五)迎检阶段(2024年3月上旬)
全面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接受省中医药管理局专家组的验收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家组的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局相关科室及辖区有关医疗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对照创建标准,积极开展自查评估,认真总结近年来中医药工作成绩及亮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创建成功。
(二)加强督查力度
区卫健局将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力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建立奖惩机制
区卫健局将对创建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在相关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对于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给予追责问责。
附件:1、武昌区卫生健康系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标准(2022版)
及创建责任分工一览表
附件1武昌区卫生健康系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doc
附件2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标准(2022版)及创建责任分工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