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昌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于2023年内吸纳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一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新吸纳人员处于就业状态的,给予毕业生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政策明晰
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离校两年内”要求以毕业证时间为准;
“未就业”要求吸纳前为未就业状态;
“高校毕业生”要求全日制大专、本科,全日制和非全硕士以上。
(二)办理流程
1. 企业于2023年内完成吸纳,并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 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需先为毕业生办理《就业创业证》,进行单位就业登记;
3. 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拨款函送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
(三)申报材料、地点
1.咨询电话:88936773 窗口电话:88922075 88936748;
2. 申报地点: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7号窗口;
3.申报材料:
(一)办理《就业创业证》、进行单位就业登记(88936748)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单位就业登记须当月社保到账
1、《武汉市企业(单位)就业人员登记册》(企业(单位)就业人员登记册.xls)(1份);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劳动合同原件(拟退件);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办理补贴(88936773)需要提供的材料:
1、《武汉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docx);
(1)申请金额据实填写(1000元/人)
(2)毕业生银行账户请填写其社保卡银行账户(须开通金融功能)
(3)劳务派遣(含外包)由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劳务派遣许可证、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等(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应届毕业生社保卡复印件(1份);
6、保存下方小程序的测试结果,并加盖公章;
自测小程序:

(1)分公司申请,无独立法人的,须用总公司自测,同时加盖分、总公司公章
(2)申请时,测试结果请勿超过3个月
1.中小微企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以注册地为准,企业注册地址在哪个区,就在哪个区申请;
2.就业创业证及补贴办理,均在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可将材料准备齐全后一次性办理;
3.劳务派遣(含外包)由劳务派遣公司提出申请,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人单位均为中小微企业;
4.毕业生银行账户须填写其实体社保卡背面银行账户(须开通金融功能),此账户为毕业生补贴收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