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Ai政务问答

2019年度武汉市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

  • 2020-10-26 11:24
  • 来源: 武昌民宗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统一管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2、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

3、履行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职责。

4、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6、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8、协调有关部门和街道做好涉藏、涉疆工作。

公开咨询电话:027-88936182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总编制人数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3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74.2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57万元,增长3.30%,主要原因是宗教事务费用增加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4.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23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88万元,占本年支出77.41%;项目支出39.35万元,占本年支出22.5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4.2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5.57万元,增长3.30%。主要原因是宗教事务费用增加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4.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7万元,增长3.30%。主要原因是宗教事务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4.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77万元,占85.38%;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3万元,占3.23%;卫生健康(类)支出9.60万元,占5.51%;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10.24万元,占5.8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5.7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7%。其中:基本支出134.88万元,项目支出39.3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运行经费39.35万元,主要成效:宝通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用于文物保护的人工费、水电费、消防设施费、保养费和白蚁防治费等方面的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4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7%,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禁止公款招待。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标准降低。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39万元,支出决算为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标准提高。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76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标准提高。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41.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6.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1人参加市侨联赴英、德考察

2019年武汉市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6.5万元。包含:代办审批、国际机票、境外接待服务及境外保险费。主要用于出访德国、英国开展访问交流活动团组1个、1人次,推进“走出去”发展战略,加强与海外社团的联系,拓宽与海外高层次侨界人才的联系渠道,助力武汉招商引资。主要成效:推介武汉市相关城区招商引资政策;推介武汉市及相关城区招才引智计划;加强与当地侨团侨社的联谊;拜访英中经贸促进会、德国湖北同乡会及有关侨领。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

(2)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3%,比年初预算减少 0.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少。主要用于接待嘉鱼县委统战部来访。

2019年武汉市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0.32万元,主要用于嘉鱼县委统战部的接待工作一批次19人次(其中:陪同5人次)。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79万元,增长236.29%,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4.47万元,增长220.51%;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0.32万元,增长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人参加市侨联赴英、德考察,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嘉鱼县委统战部来访。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39.35万元。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39.35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25.86万元,完成预算的64.6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二是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三是深入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四是为民族和睦宗教和顺办实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指标未进行量化,不利于绩效目标的考核;二是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未制定“综合工作费”项目的具体资金管理制度,且未在管理制度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所有指标全部量化;二是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武昌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办公室2019年度“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9万元,比2018年增加33.58万元,增长419.2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切实维护和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突出抓好宗教领域安全管理,妥善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做好国庆、军运会以及重大节日期间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

  二、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发展

  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认真做好清真肉食补贴发放。做好新疆籍少数民族务工人员语言培训。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三、做好宗教领域重点工作,维护宗教领域和顺

  学习宣传新《宗教事务条例》做到全覆盖。积极引导宗教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支持宗教场所规划建设,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开展宗教四个专项工作。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推荐省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南湖街宁松社区被评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库尔班江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2

做好肉食补贴

发放 

按时按量发放牛肉补贴 

今年全区发放人数7099人,发放金额143.35万元

3

学习宣传新《条例》做到全覆盖 

举办培训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

5月15-5月17日,在区委党校举办武昌区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基层统战工作专题培训。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运行经费

主管部门

区民宗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9.35

39.35

39.35

100

1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资金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时按量划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运行经费

按时按量划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运行经费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年度

指标数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

改进措施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个

6个

10

10


质量指标

按要求划拨

宝通寺11.5万元、洪山宝塔3.05万元、洪山摩崖0.15万元、莲溪寺12万元、长春观12.15万元、太虚法师舍利塔0.5万元

宝通寺11.5万元、洪山宝塔3.05万元、洪山摩崖0.15万元、莲溪寺12万元、长春观12.15万元、太虚法师舍利塔0.5万元

20

20


时效指标

按时发放

第三季度前

第三季度前

10

10


成本指标

在预算范围内

39.35万元

39.35万元

10

10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促进区经济全面发展

促进区经济全面发展

促进区经济全面发展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

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

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依法管理宗教

事务

依法管理宗教

事务

依法管理宗教

事务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佛道教去商业化

佛道教去商业化

佛道教去商业化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宗教界人士

满意度

95%以上

100%

10

10


总分

100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