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环保局关于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
考核奖励资金的使用说明
区财政局: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武财建〔2015〕454号)文件的通知,我局获得2015年度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3万元,按照文件通知的要求,我局积极的组织和制定奖励资金的使用方案,由于奖励对象还在审核确认中,预计将在明年元月下旬出评审结果,今年资金无法使用。
武昌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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