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要求,2025年,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自查清理工作,经清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9件。需特别说明的是,《武昌区科创母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集体讨论决定废止,即将向社会公布,因而不再列入现行有效文件目录。
本次公布目录,既是落实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具体体现,有助于维护法制统一。纳入目录的文件将继续按原有效期执行,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进行评估,重新公布实施。目录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的“规范性文件”栏目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