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长江(武昌段)河道采砂管理,有效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现将长江(武昌段)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湖北省长江(武昌段)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湖北省长江(武昌段)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docx
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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