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政务问答

关于撤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备案)的公告

  • 2023-04-25 14:30
  •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依据国家卫健委《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所应当向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报告,或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备案机关应当撤销其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三)使用虚假材料备案的.”

    经我局查明,武昌袁治佳西医内科诊所存在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现予以公示撤销备案。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4月29日前向我局反映。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联系电话:027-88936813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荆南街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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