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进一步规范双随机抽查管理,按照随机抽查事项动态调整更新的要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修订了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汇编形成《武昌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版)》(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各单位应按照《武昌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版)》中明确的本部门事项清单开展抽查检查,不得减少抽查检查事项,但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增加抽查事项。
二、各单位要积极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部门联合抽查机制,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抽查结果运用,推动信息互通共享,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活力。
武昌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武昌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