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时长 |
公开范围 |
公开渠道 |
公开方式 |
公开责任主体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政策 |
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公开 |
全社会 |
区政府外网 |
主动公开 |
相关责任科室 |
机构简介 |
机构职能 |
单位名称、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公开 |
全社会 |
区政府外网 |
主动公开 |
局机关 |
领导信息 |
领导姓名、职务、分工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名称、职责、办公电话 |
下属机构 |
下属机构名称、职责、办公电话 |
财政资金 |
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
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公开 |
全社会 |
区政府外网 |
主动公开 |
局机关 |
公共资源配置 |
国有产权交易 |
国有产权交易情况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国有产权交易领域。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 |
交易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信息存续期间 |
全社会 |
区政府外网 |
主动公开 |
相关责任科室 |
其它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公开 |
全社会 |
区政府外网 |
主动公开 |
相关责任科室 |
企业名单 |
区属国有企业名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每年更新一次 |
长期公开 |
全社会 |
区政府外网 |
主动公开 |
相关责任科室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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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取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工作过失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
每年1月31日前 |
长期公开 |
全社会 |
区政府外网 |
主动公开 |
局机关 |
信息公开类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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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公开 |
全社会 |
区政府外网 |
主动公开 |
局机关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