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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2024-04-23 17:00
  • 来源: 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湖北新大地酒店使用的小饭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125日,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30号的湖北新大地酒店使用的小饭碗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XBJ24420106491930800ZX2024220日,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检验报告》(编号№:F24014203),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检查基本情况:2024226日,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编号№:F24014203)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F24014203)送达给湖北新大地酒店,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消毒清洗间进行现场检查,消毒清洗间内“光波商用消毒柜”、清洗水池、地面摆放有4桶餐具洗涤剂,餐厅大厅有消毒柜一台。上述抽检不合格小饭碗系当事人使用前的自行清洗消毒餐具,造成小饭碗抽检不合格的原因系清洗工作人员在清洗餐具时,没有按照标准流程执行,使用洗涤剂时未稀释至标准浓度,导致洗涤剂浓度过高,所以冲洗不彻底,致使洗涤剂残留。另查明,当事人湖北新大地酒店成立日期为1998512日,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068016196)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4201060049744),主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

(三)查处情况。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属于未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昌市监处罚〔2024〕126号。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湖北新大地酒店在收到检验报告后,查找原因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改:严格执行餐具清洗流程制度,确保提供的餐具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完善食品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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