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在武昌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新吸纳人员处于就业状态,按照1000元/人给予个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上一年度吸纳、符合政策条件的,申报时间可延期至下一年度的6月30日。
二、办理流程:
企业与毕业生确定劳动关系,完成单位就业登记后,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送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
三、咨询电话与办理地点:
88936773 88922075
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7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