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政务问答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

  • 2026-01-13 18:08
  • 来源: 区人力资源局

(一)政策内容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担任法人的高校毕业生初创组织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申报补贴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在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申报

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

符合申请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在与被吸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1、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担任法人的高校毕业生

2、初创组织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申报补贴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3、在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申报

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

1、符合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2、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3、在与被吸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三)补贴标准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人;

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人员,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四)文件依据

1.《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3〕5号)

2.《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2020年5月)

3.《关于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武人社函〔2020〕149号)

4.《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创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2〕67号)

5. 鄂财社发〔2024〕88号 省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五)申请材料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1、《武汉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A4规格,可在“武昌就业”微信公众号下载)。

2、初创组织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明复印件1份

3、初创组织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的学历证书。如为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

4、法人个人社保银行卡复印件1份。

5、带动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流水复印件1份初创组织性质为小微企业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性质的带动的员工需要在本组织下缴纳社会保险。

6、初创组织经营6个月的经营流水复印件1份

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

1、《武汉市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可在“武昌就业”微信公众号下载

2、申报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需提供填报本组织对公账户

(六)业务流程

1.申请人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武昌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地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

电话:027-88936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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