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政务问答

创业培训补贴

  • 2026-01-13 18:08
  • 来源: 区人力资源局

(一)政策内容

针对劳动者不同创业阶段,创业培训分为五个不同课程。针对有创业动机、缺乏现实可行的企业想法的劳动者组织开展“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针对有创业动机、有初步企业想法或具体可行项目或创办企业6个月内(创办企业时间从领取营业执照之口起计算,下同)的劳动者组织开展“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针对创办企业6个月及以上有改善企业意愿的劳动者组织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针对有强烈增长欲望、希望打破企业发展瓶颈,企业雇员在10人-200人,具备增长实力和基础,掌握基本的企业管埋知识的劳动者组织开展“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针对具备计算机和网络基础知识及操作能力,有创业动机、有依托互联网创业的具体可行的项目或希望已经创办的企业互联网化的劳动者组织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其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状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创业初期创业者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相关课程合格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状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创业初期创业者,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相关课程合格的。

(三)补贴标准

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相关课程合格的,可享受300-15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同一课程不可重复享受,且每人每自然年度只能享受一次。

(四)文件依据

1、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

2、省人社厅《关于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47号)

3、市人社局《关于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经办流程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49号)

4、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劳就管〔2023 8号)

(五)申请材料

(一)个人申请创业培训补贴的需填写《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批表》(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下同),并提供:

1、《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

2、个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拟留件;

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复印件1份,拟留件。

(二)培训定点机构申请创业培训补贴的需填写《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批表》,并提供:

1、《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

2、《培训补贴代为申请协议书》;

3、授课视频资料;

4、实行个人信用账户管理的,还需提供《就业创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申请表》《就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申请汇总表》。

(六)业务流程

培训结束后,采取个人缴费方式参训的,由本人向选择的培训定点机构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培训定点机构垫付培训费的,由培训定点机构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公示7天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送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采取个人缴费方式参训的,培训补贴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培训定点机构垫付培训费的,培训补贴拨付至培训机构银行基本账户)。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武昌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地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

电话:027-8893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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