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现将《武昌区安全生产“查、管、处、改”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武汉市武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武昌区安全生产“查、管、处、改”
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13日大东门干调市场火灾事故现场会会议精神以及区领导指示要求,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安排,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查、管、处、改”专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查、管、处、改”专项工作为抓手,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压实工作责任,全力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工作内容
各专委会、各街道分别结合各自职责分工以及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从“查、管、处、改”四个方面条目式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并严格贯彻落实。查,即“查什么”,条目式阐明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内容;管,即“怎么管”,条目式阐明如何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如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具体措施;处,即“怎么处置、处罚”,条目式阐明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如何处置、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如何处罚等;改,即“怎么整改、改进”,条目式阐明如何整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如何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等。
三、重点行业领域工作重点提示
(一)危险化学品。加大对加油站等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设施、管道防腐保温的检查力度,加强罐区监控管理,确保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正常有效,督促企业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排查“四知卡”制度、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落实等问题隐患。持续加强非法经营危化品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应急局)
(二)消防。加强老旧小区、高层建筑、仓储物流企业、集贸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领域以及密室逃脱、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杀”等新业态行业监管执法,突出“十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废品回收站、沿街商铺、仓库、餐饮门面、建设工地、租赁房等火灾多发场所,聚焦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现象,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老化、防火分隔区域不合规、电气设施老旧破损、消防车通道堵塞等突出隐患,防止小火亡人以及大风天气造成大面积火灾。定期对社区微型消防站所配备的消防车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定期组织维护保养、人员培训,确保具备火灾扑救、应急救援能力。(牵头单位:区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武昌消防救援大队)
(三)建设施工。重点针对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脚手架等设施易倒塌、倾覆,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以及临口、临边等安全防护不到位,劳务派遣、临时用工安全管理不到位,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人员无作业资质、防护装备使用不规范,工棚、宿舍用火用电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定期组织开展建筑机械设施专项检查,加强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做好施工人员日常监督,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教育。进一步加大力度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违反法定建设程序以及违法分包、转包、借用资质、挂靠等问题隐患。(牵头单位:区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建设局)
(四)城镇燃气。组织燃气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排查燃气管道老化、违章占压,餐饮场所燃气报警装置实效、燃气用具等设施老旧,老旧小区燃气设施失修失管等问题隐患。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对老旧管网改造和关停场站进行回头看。加大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以及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牵头单位: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城管执法局)
(五)交通运输。聚焦“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大型车辆超载、闯桥隧,危化品运输车违禁通行,公交车不安全驾驶,“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酒后驾驶,农用机动车非法载客等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实名制购票等制度。落实对公路设施设备和路面安全检查。(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城管执法局、武昌交通大队)
(六)特种设备。针对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维护保养不到位、老旧设备年久失修、安全附件不全等突出问题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治理。加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管理,严格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整治维保单位维保质量不高、维保人员不足、违章作业等问题。全面应用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加强气瓶报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充装、检验“黑气瓶”违法行为。排查电站锅炉、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及其相连的压力管道、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问题隐患。(牵头单位: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市场监管局)
(七)房屋(物业)。重点排查经营性自建房和破坏房屋安全结构的安全隐患,以及物业小区、公租房及统一物业管理办公场所的消防通道、电气设备房、消防设施设备、既有幕墙等方面隐患排查。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完善“一栋一档,一户一策”工作清册,保质保量完成自建房整治信息录入工作任务,做到房屋底数清、基础信息清、安全状况清、管控责任清,加快推动分类整治。[牵头单位:区房屋(物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区房管局]
(八)商贸(成品油)。重点排查商贸流通企业用气、用电和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账、应急值守等情况;加强商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整改,抓好大型商业综合体、商超消防安全管理和内部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牵头单位:区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商务局]
(九)医院。完善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离库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督促医疗机构配电房、医用电梯、高压氧舱、氧气站、锅炉房、压力管道等场所按标准设置警示标识,使用流程醒目并规范操作,定期维保特种设备。排查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锁闭问题等问题隐患。(牵头单位:区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卫健局)
(十)文体旅游。推动旅游景区综合监管指导,加强安全风险管控,规范日常运营管理,科学制定和实施旅游景区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开展文物保护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等经营活动和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客运等安全监管,重点排查火灾隐患治理不到位问题。加强旅游场所高风险区域、大型游乐设施、危险性项目以及长期停用设备等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文旅局)
(十一)校园。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或使用满5年的校舍开展校舍安全排查鉴定整治,按照鉴定级别开展改造、加固、拆除。开展校园零星小型维修改造项目及高处施工安全综合治理。查处无资质违规运营校车及以非营运车辆违规接送学生(幼儿)行为。强化学校高层建筑、学生食堂、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实训室、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区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教育局)
(十二)工业(电力)。重点排查特种作业(动火、有限空间、高空等)未履行审批、持证上岗、现场管理不到位问题。强化厂房老旧、设备老化的规上工业企业日常巡查和维护检修。排查企业厂房、办公区、楼道等地存在堆放物品现象、内部电线乱接、仓库混住、人员技术力量不足盲目作业等危险行为。加大空压机房、仓库、油罐区火灾爆炸隐患日常监管。[牵头单位:区工业(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科经局]
(十三)养老机构。排查养老机构建筑结构老化、消防设施薄弱,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水平不高、应急疏散能力不强等问题。强化夜间值班制度落实,开展相关岗位人员技能培训教育,完善消防设施,对消防验收不合格的进行改造升级,提高新建机构消防审验率。(牵头单位: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民政局)
(十四)民族宗教场所。重点整治民族宗教场所违规用火用电用气、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违规住人、报警器安装不到位等隐患问题,安排专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要节日、敏感节点开展现场看护和安全巡查。(牵头单位:区民族宗教安全生产专业委员、区民宗局)
(十五)民爆物品。全面排查整治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使用、销毁等环节,核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消防及防雷防静电等治安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严格爆破作业人员管理,坚持任前必训、年度必训、违规必训,定期考核。加大集中收缴力度,最大限度消减社会存量。(牵头单位:区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武昌公安分局)
(十六)国土安全领域。开展重点时段、重点隐患区域全覆盖巡查,加大排查人口密集区域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情况。(牵头单位:区国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昌分局)
(十七)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加大查处违章建设力度,严查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未经检测盲目施工导致施工外破等行为,常态化做好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监管。区建设专委会要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监管和专业指导,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加强各自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小散工程、零星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街道充分发挥社区网格、物业力量,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日常安全巡查检查全覆盖,加大督导、提醒力度。区房管局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备案和巡查。(牵头单位:区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排查小散工程、老旧小区、群租房、校园周边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加工作坊、工贸企业、沿街商铺、仓储场所等重点场所。区国资局要统筹负责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督促区属企业按要求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其他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稳定大局。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3月28日前):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特点,从“查、管、处、改”四个方面“条目式”阐明具体工作举措,明确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本辖区专项工作方案(可参照《武昌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查、管、处、改”专项工作方案》,见附件),迅速部署推进。
(二)检查治理(3月29日至9月10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检查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查处各种非法违法、违规规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督导整改(9月10日至9月30日):区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全面梳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既要形势研判到位,还要处置措施到位。各单位要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深入剖析研究,既要全面深入,又要突出重点,找准安全风险点和监管痛点难点,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工作措施,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堵塞安全漏洞,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既要工作部署到位,还要压力传导到位。各单位要迅速研究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带头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笃信“天道酬勤”,不厌其烦地强调安全生产,加大督导力度和频次,把压力传导到位,把责任压紧压实,避免“上热下冷”、“政府热企业冷”。
(三)既要排查形式到位,还要整改实质到位。各单位监管管控要更全面、隐患排查要更细致,从小着手,从细着眼,把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心尽可能下沉到最前沿。要多采用“四不两直”、专家咨询诊断等方式来改变现有的流于形式的检查。要把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当做事故来对待,“一抓到底、见底清零”,确保做到真排查、实整改。
各专委会、各街道请于3月28日17时前,将各自专项工作方案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专项工作期间,各单位请于每周二17时前通过信息报送专项工作每周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2023年3月31日12时前将专项工作阶段性小结报区安委办(包括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和今冬明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9月20日17时前将专项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制度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报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