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文件,对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做出了新的调整。规定了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武昌区教育系统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的相关政策,保障其权利,发挥其作用,并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努力做好相关配套工作。
一、持续调整教师年龄结构,加大教师招聘及交流力度。基于人口结构老龄化趋势及我区教育发展的历史原因,导致我区教师队伍年龄结构整体呈现老龄化,一些学校存在老教师多,青年教师少,队伍活力不足的情况。在武昌区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教育局主动应对全区教师队伍年龄结构的长远变化,提前做好师资储备,逐年增加招聘新教师人数,尤其是加大专项招聘高素质教师力度,近三年招聘新教师600多人。同时,全面推进各学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采取校际交流、走教交流等形式,鼓励教师向边远薄弱学校、缺编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各校师资进一步均衡,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的情况正逐步得到改善。
二、完善六十岁退休女教师在职管理,更好发挥其作用。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规定,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申请自愿退休,未提交申请的则年满六十周岁退休。为落实好此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相关部门及学校应不断完善六十周岁退休女教师在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例如完善学校岗位聘用及任期考核制度,建立岗位与薪酬一致的绩效奖分配制度,研制学校老龄教师专门岗位职责等,激励更多女教师干事创业,为武昌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宝贵人才力量。
三、争取教师职称评聘政策,努力解决学校评聘矛盾。目前职称申报政策为教师须在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政策为超编无空岗的学校按照“退三进一”的原则聘用符合岗位条件教师。超编学校的评聘矛盾问题的解决有待出台新的改革政策和一定的时间来逐步解决。对于高级职称女教师在其五十五岁至六十岁工作期间能否按特色岗位政策来执行的建议,目前没有相关政策规定,我们会积极将此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关于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大学生就业问题。我们欢迎更多具有教师资格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武昌来从教,近年来每年招聘大学生新教师的人数均居全市各区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