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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政务问答
名  称: 对区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 武汉市武昌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文  号: 索 引 号: 737546075/2025-29801
公开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公开方式: 有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对区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0号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您提出的“创新资金筹集模式”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自2024年起,完成安装且办理竣工验收登记手续并投入使用的电梯,政府财政补贴由原来每部的10万元提高至每部20万元,补贴资金的50%可以用于业主实际承担的电梯以建设费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项目的资金筹集压力。

(二)业主还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个人实际承担的电梯建设费用。

(三)加装电梯项目的资金筹措、各楼层业主的出资比例等事宜都由本单元业主自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关于您建议中提到的制定公平合理的费用分摊方案,目前“阶梯计算法”、“楼层比例分摊”等分摊方案已在多个小区、多个单元的加装电梯工作中得以运用。

二、关于您提出的“强化居民协调沟通机制”建议的落实情况

目前,针对业主意见难以统一的项目,我们尽可能在符合法规、标准、原则的前提下,帮助百姓解决实际问题,满足其心愿。近年来,区电梯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引用《物权法》、《民法典》等政策法规,直接面对、化解该类问题。对公示期间有业主提出反对的,区电梯办和街道、社区共同组织同意与不同意业主参加的面对面协调会。每次协调会,确保会议的通知、会议记录留下清晰工作轨迹。协调会后,如不同意业主仍持反对意见的,保留其意见,依据政策法规为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办理后续手续,通过反复、多次的调解、协商,坚持以理服人,注意劝导方式方法,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如:滨湖名都城小区、联盟小区等都遇到了居民质疑加装电梯影响采光、影响消防通道和房屋安全,同意和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区电梯办组织多部门会同街道多次协调,邀请专业机构现场讲解国家建筑物采光标准,分析加装电梯前后日照数据,打消居民关于采光疑虑;邀请居民参观已加装电梯的楼栋,感受电梯运行声音,打消居民对于电梯噪声疑虑;对影响消防安全、车辆通行等方面的异议,邀请消防、建设、交管等部门现场答疑,增进审批部门与居民双向互动,成功化解一批居民意见不统一、阻碍电梯加装进度的矛盾纠纷。

三、关于您提出的“优化审批流程”建议的落实情况

区政府成立加装电梯专班,房管、规划、建设、城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同时,我区在各街道安排电梯业务受理工作人员,同时各个社区有专人负责加装电梯事项,就近受理辖区居民电梯咨询问题,发放政策文件和工作表单,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电梯业务办理网络,方便群众办理申请工作。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专门窗口,一站式受理居民申请,使得加装电梯从过去“跑十几个部门”变为“一个窗口办齐所有业务”,很大程度方便了居民办事。结合武汉市加装电梯政策,结合实际工作,推行“五步工作法”。各街道、相关部门加强协作,指导老旧小区居民通过签字表决、现场踏勘、编制方案、公示意见、联合会审五个步骤,办结全部电梯审批流程。全面落实收件后10个工作日联合审批、5个工作日内发放审批意见的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确保电梯加装工作顺利开展。

四、关于您提出的“完善后续维护管理体系”建议的落实情况

目前,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电梯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作用,制定办法、加强巡查、强化监管,不断推进老旧小区电梯运行维护工作规范管理。今年,区住更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在水果湖街、黄鹤楼街开展两场电梯维保知识讲座,向居民代表、电梯公司、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管理提示》等资料200余份,讲解了电梯安全管理、运行维护等方面专业知识,为落实居民、电梯公司、使用管理责任单位三方安全主体联动机制打下基础。建立并发布了电梯维保单位库,促进居民在选择电梯维保服务商时“货比三家”,选择性价比更高的维保服务,避免信息不对称影响我区电梯维保机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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