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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政务问答
名  称: 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 武汉市武昌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文  号: 索 引 号: 737546075/2025-29760
公开日期: 2025年11月24日 公开方式: 有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一、明确老旧小区改造移交标准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制定《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移交和保修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移交主体上,共有部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等设施,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相关专营单位;公共部位的其他项目移交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尚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交由社区居委会代管;专有部位代为建设的项目如空调支架、防盗网、雨阳篷、油烟净化设备等,移交相应的居民进行维护管理。二是移交标准上,改造项目移交应同时移交相关工程资料、竣工图纸、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修书等,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79号)的规定,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的,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二、开展老旧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试点工作

针对老旧小区引入物业企业难的问题,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区住更局、区委政法委、区委社工部、各街道社区协调联动,以老旧小区引进专业化物业为契机推行信托制试点,出台《关于深化共同缔造推动老旧小区建管运治一体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昌区信托制物业指导意见》,逐步推动老旧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一是组织综合评价好、有担当的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到老旧社区开展市场调研,编制有接管意愿的物业服务企业名录,为老旧小区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对接服务。组建信托制物业专家库和专业团队,为社区、业主和业主大会选聘专业化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提供法律、业务咨询,合力推动信托制试点工作。通过居民直接缴纳物业费,约定公共收益一部分补充物业费、一部分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政府补贴奖励资金等途径,解决公共维修及物业服务费不足的问题。二是同步出台《武昌区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老旧小区考评标准》,《武昌区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老旧小区考评奖励办法》,将物业服务费收缴率,是否能依法依规利用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等资源获取收益,拓展家政、维修、房屋中介、快递寄存、养老托幼等低价有偿增值服务作为考评奖励标准之一,以确保引入的物业企业能建立自我“造血”机制,激励持续发展。目前已在全区14个街道完成16个老旧小区物业的进驻,其中10个为信托制模式。

下一步,一方面,继续高标准落实老旧小区改造中基础设施的移交工作,另一方面,继续边推进边总结边推广,将老旧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试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实践成果予以固化和推广,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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