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处置情况
(一)开展核查,明确事实。一是走访调查。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走访,多方收集噪音扰民的投诉意见,并做好相关事实认定的取证工作。二是依法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在现场开展了环境声污染指标监测,判定现场广场舞的广播音量已达到噪音扰民的法定标准。
(二)多措并举,取得实效。一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现场具体管辖部门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二是将该广场区域明确划定为城市环境噪音污染管控的重点区域,禁止使用扩音设备,并挂牌予以公示。三是约谈了在该广场上开展晨、晚集体活动的群众性团体负责人和扩音设备的所有人,对其宣讲了相关政策法规,劝其易地锻炼。四是通过环保、公安、城管等多单位的联动,强化日常管理,加大该部位的巡查力度,严格开展执法,确保问题不反弹。
二、下步工作意见
公安机关将立足本职,在接处警和日常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积极引导群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活动规范,加强自我管理,文明有序休闲娱乐。一是开展事先告知。基层公安机关通过日常巡逻、接处警发现此类警情后,第一时间参与处置,及时劝阻广场舞等活动的组织者或参与者降低噪音,发放书面告知单,告知噪音扰民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劝导其自觉守法,告知书应由被告知人签名确认并存档。同时,向报警人做好解释工作,让其知晓民警已在现场处理,视情向环保部门移交警情,为下一步处置工作做好准备。二是充分固定证据。联系环保部门在点唱、广场舞等活动集中的区域,采取技术手段监测、公布噪声数据,并出具鉴定意见书,为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提供处罚证据和执法依据。三是依法依规处罚。对经警告后拒不改正的人员,公安机关会同环保、城管等部门在证据完备充分的前提下,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造成噪音污染的人员予以处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