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备案公示(2019年3月25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计委[2017]第14号) 文件精神,现将已申报备案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3月25日-2019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机 构 名 称 |
设置人 |
基本情况 |
经营 性质 |
选址 |
总投资
(万元) |
诊疗范围 |
备注 |
1 |
武昌龚德军中医诊所 |
龚德军 |
营利性 |
武昌区长江路28号“长江紫都”三期第商业幢/单元1层15号 |
/ |
中医科(内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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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已备案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武昌区卫健局医政和社区卫生科
电话:027-88936812
地址:武昌区胭脂路荆南街14号1312室
邮政编码:430060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