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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政复〔2025〕569号

  • 2025-12-31 15:35
  • 来源: 区司法局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昌政复〔2025〕569号

申请人:黄某   

被申请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徐家棚街道办事处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昌徐)责改字〔2025〕第XX号《责令改正通知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51217日向本机关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十二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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