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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问题(省序号23)整改情况的公示

  • 2025-12-12 15:23
  •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问题(省序号23)

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量大,管理水平低,部分未编码登记、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在禁用区内使用。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

提升监管水平,通过多种方式倒逼高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

(二)整改措施

1.202412月底前,持续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编码登记制度,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2.202412月底前建立健全部门定期会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管理制度。

3.202512月底前,协同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使用要求。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水平,有效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水平。

(二)措施完成情况

1.持续开展摸底调查工作,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措施,为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效能,联合区住更局、区资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湖泊局强化管理,对入场车辆落实编码登记制度,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非登记车辆禁止入场。2024年5月以来,共计巡查91家工地,新增编码登记上牌433台。

2.联合区住更局、区资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湖泊局督促工地通过湖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管理,建立电子台账。同时,对入场车辆进行现场抽查,发现超标车辆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2024年5月以来,共计走访91家工地,发放宣传资料300份,督促工地通过湖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管理,建立电子台账。

3.协同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通过多部门协同机制、精准执法,有效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降低污染排放。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要求工地建立管理台账,动态跟踪机械进出场信息,确保“一机一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登记非道责令限期备案,2024年5月以来,共计巡查91家工地,检测非道机械360台,发现涉嫌违反武汉市高排放非道机械禁用区管理规定设备4台尾气不合格设备5台,全部进行立案查处并要求停用退场,处罚金额共计4.5万

现将整改情况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1212-2025122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893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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