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干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仍有差距,过于强调近年来发展过程中欠账较多、历史积累矛盾突出等客观原因,对一些牵涉面广、处理难度大、利益纠葛复杂的问题不担当不碰硬。一些地方和部门主动作为不够,推动解决问题主要靠上级部门督察、通报等。个别单位乱作为,甚至为应对考核和督察干扰监测数据、凭空编造台账。
二、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树牢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提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本领,切实增强建设美丽中国武昌样板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体班教学、网络培训等学习制度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生态环保理念、意识、能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增强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形成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要典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突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考核。健全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各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引导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坚定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3.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为重点学习内容;持续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主题纳入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并抓好落实,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形式,面向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宣讲”活动。
4.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并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5.加强问题督查督办。紧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进行督办和通报;严格验收销号程序,加强督查督办,对整改落实情况和验收销号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抽查,对整改不实的情况视情采取函告督办、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整改到位。梳理重点任务,统筹力量开展交叉执法和机动执法。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视情开展专项督查或联合抽查行动。
6.强化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构建“人防+技防”的人为干扰监测站点预防体系,制定实现路径方案并推进实施,在国控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电子围栏系统,加快形成预防人为干扰监测的技防能力。常态化开展站点周边环境巡查,运用通报、约谈、考核等手段,加大对人为干扰监测行为的惩戒力度,预防人为干扰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发生。
三、整改完成情况
目标完成情况:
我区紧扣整改目标,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战略思想专题研学,进一步树牢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并严格执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的规定。聚焦双碳服务业开展碳链招商,引进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碳金融、碳交易服务企业;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为契机,制定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标准,进一步服务全省气候投融资;发挥“武碳院”双碳智库平台功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打造“首义论碳”特色IP,不断提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本领。完成武昌紫阳空气国控站点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电子围栏建设,常态化开展站点周边环境巡查,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措施完成情况:
1.武昌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干部培训等形式,扎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战略思想专题研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武汉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推进督察整改专题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治责任。
2.突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考核。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区绩效目标体系,作为各街道、部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板块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过程管理,指导指标牵头部门及时就指标推进情况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反馈至各责任部门,推动生态环保工作高效落实。严格执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的规定,在年度考核中,充分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出现相关“一票否决”情形的,取消全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3.抓紧党政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及网络培训教学内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干部培训等形式,扎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战略思想专题研学。
4.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武汉市武昌区党政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逐一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具体责任,督促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尽责。
5.加强问题督查督办。2025年3月27日,区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同意《武昌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要求整改工作方案》,3月31日印发。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2项,已完成整改5项,正按序时进度推进7项。前两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正推进7项,均达序时进度要求。
6.2024年完成了辖区内环境空气国控站点(武昌紫阳站)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电子围栏建设,目前电子围栏运行情况良好,安排专人每日对自动站电子围栏进行线上巡查,接收电子围栏工作日报,组织力量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比对监测3轮,积极响应异常情况提醒,及时核实处理,有效防范人为干扰生态环境监测行为。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30日-7月11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8936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