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韦博兽药部(个人独资):
2026年7月20日,本局收到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来函,反映你公司涉嫌销售假兽药且未在注册地址开展兽药经营活动。
经核查,你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兽药经营许可。2026年7月15日,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南所执法人员实地调查,你公司未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30号绿洲广场A座12层1室-8)开展兽药经营活动且2024年3月5日已被列入地址异常名录。
因你公司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作出决定如下:
撤销你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取得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公司依法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公司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陈思斌
电 话:027-88922835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积玉桥街道新生路12号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