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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撤销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 武昌行审经听告字〔2026〕第42号

  • 2026-06-04 11:12
  • 来源: 区行政审批局

武汉市武昌区早香逢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及其利害关系人:

由本局调查处理的武汉市武昌区早香逢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告知如下:

2025年1217日,产权人陈伟向本局反映,其名下房屋地址被武汉市武昌区早香逢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未经许可冒用办理登记,并提交了撤销登记申请。同日,本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了武汉市武昌区早香逢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涉嫌冒用他人住所取得经营主体登记的情况。45日公示期内无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经查,武汉市武昌区早香逢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于2025年5月12日办理设立登记,其提交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内容虚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陈伟提交的撤销登记申请表、不动产权属证明等证据为证。另查明,该经营主体于2026年18日办理了注销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撤销武汉市武昌区早香逢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于2026年1月8日核准的注销登记;以及于2025年5月12日取得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胡蝶   电话:027-88922225

 址:武汉市武昌区新生路12号沙湖之光大厦北楼武昌区政务中心一层B113   

          

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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