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公示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确定2026年武汉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比例为14.19%。现按照《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将本次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湖北农发粮油贸易有限公司93.85万元;
湖北省粮油集团中南商贸有限公司41.47万元;
湖北农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21.66万元;
湖北省粮油集团(武汉)有限公司15.92万元;
湖北省联丰海外农业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90万元;
湖北农发云食仓供应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59万元;
湖北中昌植物油有限公司0.83万元;
湖北省粮油集团有限公司109.63万元;
湖北省粮食有限公司26.66万元。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次资金分配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我局反映。异议材料需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事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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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