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
(三)统筹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承担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四)负责区级和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五)落实婚姻工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落实殡葬工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
(九)落实区级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负责组织、指导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捐赠和安老、扶幼、助学、济困、赈灾等慈善活动;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的管理工作。
(十一)按规定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强化全区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武昌区行政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