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部门决算
2020年10月2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2、严格驾驶员学习和管理。加强驾驶员超分学习管理;加强客货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定期对机动车驾驶员实施审验和换证。
3、加强车辆安全监管。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4、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报告、建议和处理。
5、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严厉整治重点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
6、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救援。加强交通事故处理;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7、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
8、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加强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和责任追究力度。
9、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
公开咨询电话:88935009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组成。
纳入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在职实有人数261人,其中:行政261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部门: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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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次 |
| 1 | 栏次 |
| 2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17,740.8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8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 二、外交支出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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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级补助收入 | 3 |
| 三、国防支出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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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1 | 15,225.30 |
五、经营收入 | 5 |
| 五、教育支出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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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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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收入 | 7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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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5 | 503.71 |
| 9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36 | 865.04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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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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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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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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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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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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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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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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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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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6 | 1,146.76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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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48 |
|
| 22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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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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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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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24 | 17,740.81 | 本年支出合计 | 51 | 17,740.81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 结余分配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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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结转和结余 | 26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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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7 | 17,740.81 | 总计 | 54 | 17,740.81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24行=(1+2+3+4+5+6+7)行;27行=(24+25+26)行; |
51行=(28+29+…+49)行; 54行=(51+52+53)行。 |
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表2)
部门: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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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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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计 | 17,740.81 | 17,74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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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5,225.30 | 15,22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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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 | 公安 | 15,225.30 | 15,22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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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01 | 行政运行 | 11,770.26 | 11,77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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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625.47 | 2,62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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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19 | 信息化建设 | 392.38 | 39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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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20 | 执法办案 | 437.19 | 43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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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03.71 | 5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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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03.71 | 5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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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03.71 | 5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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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865.04 | 86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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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865.04 | 86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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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21.68 | 22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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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643.36 | 64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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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146.76 | 1,14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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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146.76 | 1,14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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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70.44 | 87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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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2 | 提租补贴 | 167.71 | 16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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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3 | 购房补贴 | 108.61 | 10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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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1栏各行=(2+3+4+5+6+7)栏各行。 |
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表3)
部门: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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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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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17,740.81 | 14,285.77 | 3,45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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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5,225.30 | 11,770.26 | 3,45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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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 | 公安 | 15,225.30 | 11,770.26 | 3,45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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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01 | 行政运行 | 11,770.26 | 11,77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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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625.47 |
| 2,62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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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19 | 信息化建设 | 392.38 |
| 39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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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20 | 执法办案 | 437.19 |
| 43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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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03.71 | 5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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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03.71 | 5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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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03.71 | 5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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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865.04 | 86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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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865.04 | 86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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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21.68 | 22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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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643.36 | 64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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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146.76 | 1,14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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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146.76 | 1,14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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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70.44 | 87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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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2 | 提租补贴 | 167.71 | 16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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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3 | 购房补贴 | 108.61 | 10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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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1栏各行=(2+3+4+5+6)栏各行。 |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部门: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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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 1 | 栏次 |
| 2 | 3 | 4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7,740.8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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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 二、外交支出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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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三、国防支出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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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3 | 15,225.30 | 15,22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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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 五、教育支出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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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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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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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7 | 503.71 | 5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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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38 | 865.04 | 865.04 |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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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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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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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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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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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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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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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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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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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8 | 1,146.76 | 1,14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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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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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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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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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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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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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24 | 17,740.81 | 本年支出合计 | 53 | 17,740.81 | 17,740.81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5 |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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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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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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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7 |
|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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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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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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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9 | 17,740.81 | 总计 | 58 | 17,740.81 | 17,74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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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24行=(1+2)行;25行=(26+27)行;29行=(24+25)行; |
53行=(30+31+…+51)行;58行=(53+54)行。 |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部门: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 |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支出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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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17,740.81 | 14,285.77 | 3,455.04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5,225.30 | 11,770.26 | 3,455.04 |
20402 | 公安 | 15,225.30 | 11,770.26 | 3,455.04 |
2040201 | 行政运行 | 11,770.26 | 11,770.26 |
|
204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625.47 |
| 2,625.47 |
2040219 | 信息化建设 | 392.38 |
| 392.38 |
2040220 | 执法办案 | 437.19 |
| 437.19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03.71 | 503.71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03.71 | 503.71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03.71 | 503.71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865.04 | 865.04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865.04 | 865.04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21.68 | 221.68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643.36 | 643.3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146.76 | 1,146.76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146.76 | 1,146.76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70.44 | 870.44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67.71 | 167.71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08.61 | 108.61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1栏各行=(2+3)栏各行。 |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部门: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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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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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8,597.10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005.29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151.69 | 30201 | 办公费 | 189.09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618.20 | 30202 | 印刷费 | 0.62 | 310 | 资本性支出 | 393.52 |
30103 | 奖金 | 3,460.12 | 30203 | 咨询费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44.13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30204 | 手续费 |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5.68 |
30107 | 绩效工资 |
| 30205 | 水费 | 10.74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503.71 | 30206 | 电费 | 157.01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26.23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 30207 | 邮电费 | 26.41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317.48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21.68 | 30208 | 取暖费 |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643.36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402.38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9.30 | 30211 | 差旅费 | 5.42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870.44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12 | 对企业补助 |
|
30114 | 医疗费 |
| 30213 | 维修(护)费 | 90.66 | 31204 | 费用补贴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08.60 | 30214 | 租赁费 | 33.33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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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89.86 | 30215 | 会议费 |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1 | 离休费 |
| 30216 | 培训费 |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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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2 | 退休费 | 113.92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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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3 | 退职(役)费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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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4 | 抚恤金 | 131.82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9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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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5 | 生活补助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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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6 | 救济费 |
| 30226 | 劳务费 | 3,19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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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7 | 医疗费补助 | 44.12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1.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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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8 | 助学金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9.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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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9 | 奖励金 |
| 30229 | 福利费 | 177.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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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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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11.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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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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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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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合计 | 8,886.96 | 公用经费合计 | 5,398.81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部门: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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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280.04 |
| 267.40 |
| 267.40 | 12.64 | 233.26 |
| 233.26 | 26.23 | 207.0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1栏=(2+3+6)栏;3栏=(4+5)栏;7栏=(8+9+12)栏;9栏=(10+11)栏。 |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部门: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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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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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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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6栏各行=(1+2-3)栏各行;3栏各行=(4+5)栏各行。 |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7,740.8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64.32万元,增长30.6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各项补贴正常调标、交通辅警经费增加、追加2019年军运会安全保障经费和马拉松赛安保工作专项经费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740.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40.8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74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85.77万元,占本年支出80.52%;项目支出3,455.04万元,占本年支出19.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740.8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64.32万元,增长30.6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各项补贴正常调标、交通辅警经费增加、追加2019年军运会安全保障经费和马拉松赛安保工作专项经费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740.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64.32万元,增长30.6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各项补贴正常调标、交通辅警经费增加、追加2019年军运会安全保障经费和马拉松赛安保工作专项经费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740.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5,225.30万元,占85.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3.71万元,占2.84%;卫生健康(类)支出865.04万元,占4.88%;住房保障(类)支出1,146.76万元,占6.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543.57万元,支出决算为17,74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8%。其中:基本支出14,285.77万元,项目支出3,455.0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140.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物品需要进行检验、检测、检疫或技术鉴定的,检验、检测、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费用;(2)交通设施维修(护)费77.1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交通设施、警示牌、标线维修维护经费;(3)暂扣违法、肇事车辆停车管理费296.7万元,主要用于全区违法、肇事车辆停车管理和租赁费;(4)信息化建设、维护项目392.4万元,违法抓拍探头及附属配套设施的增设,实现了对路面违停抓拍的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管理成本。同时智能信息化建设大大减轻了工作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净化了路面交通秩序;(5)武汉马拉松赛安保工作专项经费82.2万元,用于辖区马拉松赛事的道路设施,保障参赛人员安全和道路畅通;(6)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200万元,对老化的业务用房进行维修,更好的服务来队办理各项业务的群众;(7)罚没车辆停车费74万元;(8)军运会安全保障经费2192.09万元,用于2019年世界军人运动会各类交通设施的完善、设备购置等,圆满完成军运会安全保障工作。
1.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262.13万元,支出决算为15,22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和各项补贴正常调标;二是交通辅警经费增加;三是追加2019年军运会安全保障经费和马拉松赛安保工作专项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39.03万元,支出决算为50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6%。主要原因是口径不同,社会保障缴费项目年初预算中包含基本医疗保险项目,决算中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纳入到卫生健康项目中核算。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9.80万元,支出决算为86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68%。主要原因是口径不同,卫生健康项目年初预算中不包含基本医疗保险项目,决算中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纳入到卫生健康项目中核算。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32.6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正常调标。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85.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86.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39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内债务付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280.04万元,支出决算为23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2019年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其中:住宿费0万元、旅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杂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26.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更新执勤执法车一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8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2%,比年初预算减少60.37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使用管理、车辆近几年更新较多车况较好,减少维修等费用。主要用于警用车辆的运行维护,其中:燃料费104.31万元;维修费72.52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30.2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19年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国际访问0万元;大型活动0万元;外省市交流接待0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5.79万元,增长24.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5.79万元,增长24.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更新执勤执法车一辆;二是“汉警快骑”车辆的运营维护费增加。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昌区交通大队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643.71万元。组织对3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643.71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的两个项目均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昌区交通大队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交通智能信息化建设、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392.38万元,完成预算的98.1%。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违法抓拍探头及附属配套设施的增设,实现了对路面违停抓拍的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管理成本;区域化智能交通信号灯控制体系改革,相比以往信号灯经常发生故障,后台控制程序繁琐的问题,经过改造后的信号灯后台控制平台界面更简洁、操作更简单,一个工作人员就可以很轻松地通过后台控制所有信号灯的放行,大大减轻了工作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交通中队信息化作战室的建设形成了以大队智能交通控制中心为主题、各中队信息化作战室为补充的信息化应用网络,实现了智能化应用向基层延伸和辐射,大大提升了基层中队的信息化应用和作战水平。二是智能信息化建设大大减轻了工作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净化了路面交通秩序。通过信息化建设,让更多青年民警、辅警找到了发挥特长、展现自我价值的平台,一批批业务精、素质强、信息化水平高的青年名警和辅警被发掘、充实到信息化作战岗位。对强化路面通行的监控、实现道路拥堵的实时预警、交通信号灯远程区域化控制、远程处置交通事故、改变乱停车现象、有效维持交通秩序具有持续性影响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1、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
2、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项目的绩效评价体系,完善项目的绩效评价体系,针对项目特点,纵横结合,科学合理、全面细致、细化量化设立的指标评价体系,整理扩充项目指标库,完善指标历史数据、佐证材料的取得方式等信息,保证项目评价指标的实用可操作性、规范性,项目评价结果的公允性,同时也为次年绩效预算的申报工作提供夯实的基础;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建设,对监督管理方式、内容、结果应用及职责分工等方面应作进一步的规范和要求,使管理制度更完善,管理更细致。
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主动借力武汉市交管局“智慧交通”、武昌区“智慧城市”和区公安局“平安城市”建设成果,充分发挥路面监控探头、交通卡口、电子警察、高德地图等信息化设备功能,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已走在全市交管站线前列。违法抓拍探头及附属配套设施对违停具有更强的震慑力,相比人工管理,主动抓拍设备更精准、无遗漏,且标志醒目;区域化智能交通信号灯控制体系改革提升了信号灯区域控制和智能化管理水平;交通中队信息化作战室的建设大大提升了基层交通中队的信息化应用和作战水平。
本项目绩效自评综合评分结果为80分,评价结果级别为“良”。
“汉警快骑”机动队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51.33万元,完成预算的83.7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武昌区交通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组建以来,全体队员秉承武昌首义精神,坚持“以路为本、以车为重、铁骑驱动、快速反应”的思路,着力推进道路交通应急快速反应的专业化、机动化、智能化和社会化建设,“汉警快骑”机动队统一配备大排量摩托车,民警配备有高性能防护服装,防护服包含头盔、防护服、雨衣、手套、靴子、执勤便帽等,以及全套单警执勤装备,包括数字电台、PDA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牵引绳、酒精测试仪等,使得警务效率有效提升,队伍活力不断增强,武昌区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明显提升,快速反应能力不断增强,大大节约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时间成本。情报分析应用能力渐入角色,重点违法打击能力大幅上升。快骑队共出动警力6300余人次,完成警保卫工作490余场次,处置突发警情1260余起,平均出警时间6分35秒,比承诺时间(10分钟)缩短近30%。通过大数据分析,针对推送的240条定向打击的重点车辆信息,及时查扣210台,精准打击率达到87.5%,切实发挥了快骑队的尖刀作用、拳头力量。二是通过实施“汉警快骑”机动队建设项目,武昌区特别是水果湖地区交通警卫保障和突发警情的应急维稳处置工作得到了大大加强,建立并完善了突发案件、事件“六快”(快发现、快报告、快判断、快决策、快调警、快处置)应急处置机制。在参与武昌地区社会面的突发案事件及交通警卫、重要交通保卫活动中,实现了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智能化、机动化,同时在应急工作需要时可迅速与特警、武警等警种以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队、警保快反联动队等力量开展联勤快反。无论是出警速度还是警务效率得得到了显著提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1、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2、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项目的绩效评价体系,完善项目的绩效评价体系,针对项目特点,纵横结合,科学合理、全面细致、细化量化设立的指标评价体系,整理扩充项目指标库,完善指标历史数据、佐证材料的取得方式等信息,保证项目评价指标的实用可操作性、规范性,项目评价结果的公允性,同时也为次年绩效预算的申报工作提供夯实的基础。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建设,对监督管理方式、内容、结果应用及职责分工等方面应作进一步的规范和要求,使管理制度更完善,管理更细致。
“汉警快骑”机动队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作为省委省政府所在地的重要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时任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喻春祥指示要求和市交管局统一部署,成立了50人编制的“汉警快骑”机动队,负责参与武昌地区社会面的突发案事件及交通警卫、重要交通保卫活动,同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与特警、武警等警种以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队、警保快反联动队等力量开展联勤快反。使得警务效率有效提升,队伍活力不断增强,武昌区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明显提升,快速反应能力不断增强,
大大节约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时间成本。情报分析应用能力也渐入角色,重点违法打击能力大幅上升
本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结果为87分,评价结果级别为“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98.81万元,比2018年增加638.07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交通辅警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6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6.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7.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共有车辆26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24辆(警用两轮摩托车),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专用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以“三个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智慧交管”服务实战应用
二、以“三个机制”为牵引,全面深化道路交通拥堵综合治理。
三、以“四个推进”为突破口,全面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四、以“四个全力”为着力点,全面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治理。
五、以“红色引擎”工程为载体,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以“三个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智慧交管”
服务实战应用。 | 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实现了对路面违停抓拍的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管理成本;区域化智能交通信号灯控制体系改革,相比以往信号灯经常发生故障,后台控制程序繁琐的问题,经过改造后的信号灯后台控制平台界面更简洁、操作更简单,一个工作人员就可以很轻松地通过后台控制所有信号灯的放行,大大减轻了工作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交通中队信息化作战室的建设形成了以大队智能交通控制中心为主题、各中队信息化作战室为补充的信息化应用网络,实现了智能化应用向基层延伸和辐射,大大提升了基层中队的信息化应用和作战水平。二是智能信息化建设大大减轻了工作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净化了路面交通秩序。
| 通过信息化建设,让更多青年民警、辅警找到了发挥特长、展现自我价值的平台,一批批业务精、素质强、信息化水平高的青年名警和辅警被发掘、充实到信息化作战岗位。对强化路面通行的监控、实现道路拥堵的实时预警、交通信号灯远程区域化控制、远程处置交通事故、改变乱停车现象、有效维持交通秩序具有持续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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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以“三个机制”为牵引,全面深化道路交通拥堵综合治理。
| 投入251.3万元。“汉警快骑”机动队组建以来,全体队员秉承武昌首义精神,坚持“以路为本、以车为重、铁骑驱动、快速反应”的思路,着力推进道路交通应急快速反应的专业化、机动化、智能化和社会化建设。“汉警快骑”机动队建设项目,武昌区特别是水果湖地区交通警卫保障和突发警情的应急维稳处置工作得到了大大加强,建立并完善了突发案件、事件“六快”(快发现、快报告、快判断、快决策、快调警、快处置)应急处置机制。
| 投入251.3万元。成立了100人编制的“汉警快骑”机动队,负责参与武昌地区社会面的突发案事件及交通警卫、重要交通保卫活动,同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与特警、武警等警种以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队、警保快反联动队等力量开展联勤快反。 |
3 | 以“四个推进”为突破口,全面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 实现了对路面违停抓拍的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管理成本;区域化智能交通信号灯控制体系改革,相比以往信号灯经常发生故障,后台控制程序繁琐的问题,经过改造后的信号灯后台控制平台界面更简洁、操作更简单,一个工作人员就可以很轻松地通过后台控制所有信号灯的放行,大大减轻了工作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交通中队信息化作战室的建设形成了以大队智能交通控制中心为主题、各中队信息化作战室为补充的信息化应用网络,实现了智能化应用向基层延伸和辐射,大大提升了基层中队的信息化应用和作战水平。二是智能信息化建设大大减轻了工作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净化了路面交通秩序。通过信息化建设,让更多青年民警、辅警找到了发挥特长、展现自我价值的平台,一批批业务精、素质强、信息化水平高的青年名警和辅警被发掘、充实到信息化作战岗位。对强化路面通行的监控、实现道路拥堵的实时预警、交通信号灯远程区域化控制、远程处置交通事故、改变乱停车现象、有效维持交通秩序具有持续性影响
| 违法抓拍探头及附属配套设施对违停具有更强的震慑力,相比人工管理,主动抓拍设备更精准、无遗漏,且标志醒目;区域化智能交通信号灯控制体系改革提升了信号灯区域控制和智能化管理水平;交通中队信息化作战室的建设大大提升了基层交通中队的信息化应用和作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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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以“四个全力”为着力点,全面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治理 | 全力做好重点秩序整治工作。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大城管交通秩序考核等重点工作,坚持乱点问题“天天看、周周讲、月月评”,查处了一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了一批秩序乱点。全力做好窗口地区治理工作。通过增加交通设施、优化交通组织、完善施工监管、强化秩序整治,有效解决了大东湖、水果湖和武昌火车站地区秩序乱、通行难等问题,窗口地区的交通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全力做好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民意导向,严格落实“万警进社区”和群众留言板办理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反映突出、媒体经常曝光、领导重点批示的突出问题,全力攻坚整改。 | 道路交通秩序有效改善。全面开展大东湖地区、水果湖地区和武昌火车站地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全区15处秩序乱点治理,强化酒驾、毒驾、渣土车、机动车违停等严重交通违法查处。 |
5 | 以“红色引擎”工程为载体,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 开展“红色引擎”工程,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和每周集中理论学习制度,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基层党支部的引领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加强交警队伍建设,做好青年民警培养,8名新民警被充实到事故勘察、秩序管理、信息化作战岗位。重新修订完善了《武昌大队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强化民警考核问责。落实从优待警,队伍“精”、“气”、“神”进一步提升。 | 交警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红色引擎”工程建设,全面推进“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管理,优化绩效考核,强化问责追究,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