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武昌区交通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支出绩效目标表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武昌区交通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武昌区交通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2、严格驾驶员学习和管理。加强驾驶员超分学习管理;加强客货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定期对机动车驾驶员实施审验和换证。
3、加强车辆安全监管。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4、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报告、建议和处理。
5、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严厉整治重点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
6、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救援。加强交通事故处理;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7、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
8、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加强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和责任追究力度。
9、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0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公开咨询电话:88935009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总编制人数299人,其中:行政编制299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261人,其中:行政实有261人,事业实有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做好公安改革各项工作。2、加强基层党建工作。3、强化交通安全防范。4、推动交通秩序提升。5、做好治堵保畅工作。6、提升群众满意度,7、加强队伍规范化管理等19项工作目标。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62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23.4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9.87万元,增长0.5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及辅警工资晋升和各项补贴调标。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2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5.85万元,项目支出4,607.5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9.87万元,增长0.5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及辅警工资晋升和各项补贴调标。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1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8.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8.4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8834.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37.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8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623.44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4623.4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9.87万元,增长0.55%,增长原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及辅警工资晋升和各项补贴调标。
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0,015.8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077.72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预算口径不同,2020年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由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经费中列支。项目支出4,607.5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157.59万元,增长45.92%,主要原因:预算口径不同,2020年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由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经费中列支。
其中:
1.人员经费8986.03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8834.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民警的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险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8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经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29.82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538.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278.78万元;公务交通费212.88万元。
(二)项目支出4607.5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157.59万元,增长45.92%,主要原因:预算口径不同,2020年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由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经费中列支。
1. 辖区暂扣违法、肇事车辆停车管理项目300万元。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2. 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项目140万元。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物品需要进行检验、检测、检疫或技术鉴定的,检验、检测、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3.交通辅警、聘用人员经费3459.44万元。用于交通辅警、聘用人员经费。
4.公安民警服装经费39.15万元,2019年项目。
依据《武汉市公安局警务指挥部关于提高人民警察服装配备标准的通知》(武公指【2015】32号)文件。
5.房屋租金31.4万元,主要用于 办公用房租金。
6.设施维修(护)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信号灯电费; 制作各类标牌、增设各类特殊警卫任务标牌、应急现场处置等。
7.交通智能信息化建设、维护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系统维护费。自动抓拍系统维护、道闸系统维护。
8.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交通事故受害方的利益缓和社会矛盾、减少信访、投诉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9. 专项业务补助经费417.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事故事故追逃办案、差旅经费、交通违法文书工本费、现场勘察费用、弥补办公经费不足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昌区交通大队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78.7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26万元,下降0.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因公出国(境)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6.22万元,主要原因:我区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按照区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和实际发生额度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4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车辆总数与上年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11.3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异动略有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及下属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029.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540万元。包括:货物类10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4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业务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607.59万元。
八、支出绩效目标表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名称 |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 |
填报人 | 安冬梅 | 联系电话 | 88935009 |
部门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 总体资金情况 | 当年预算收支 |
| 占比 | 近两年收支情况 |
年 | 年 |
收入构成 | 财政拨款 | 1462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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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53.2 | 14543.57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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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62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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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53.2 | 14543.57 |
支出构成 | 基本支出 | 1001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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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842.2 | 13093.57 |
项目支出 | 460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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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1 | 1450 |
合计 | 1462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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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53.2 | 14543.57 |
部门职能概述 | 1、根据辖区划分管理范围,负责交通勤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承担属地交通管理责任 2、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非机动车各类业务;重点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教育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基层基础“五进”宣传工作。 3、辖区交通事故处理,受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交通事故预防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以及收扣、暂扣的违法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4、临时性施工占道工程施工的审批,核发辖区禁行路段通行证;制定交通秩序评价标准、岗位设置、警力配备;审批临时单位机动车停放;对长途客运车辆行驶路线及客运停车场进行审核发证;维护道路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等各类重要交通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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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任务 | 军运会推动了武汉市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未来几年“精致交通”将成为交通管理工作人员必然重点: 一、加强源头管控,推动企业安全责任落实。 二、加强信息研判,完善事故深度调查机制。 三、坚持隐患排查,突出持久性和多途径。 四、延伸道路建设“四同步”工作,引入第三方专业交通规划智囊,促进道路交通组织科学精细。 五、夯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园林、城管、建设等多部分协作,促进交通基础设施规范合理。 六、提升交通智能管理水平,打通区级、市局、交管局平台壁垒,促进智能设备“大数据”互联互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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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绩效目标 | 长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目标1: | 辖区交通秩序良好。群众满意度 | 目标1: | 辖区交通秩序良好、群众满意率 |
目标2: | 控涉酒涉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章现象 | 目标2: | 严控涉酒涉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章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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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3: | 交通事故鉴定率百分百,交通标线标识标牌设置合理维护及时,违法处理窗口等交通业务符合程序 | 目标3: | 交通事故鉴定率百分百,交通标线标识标牌设计合理维护及时,违法处理窗口等交通业务符合程序 |
长期目标1: | 辖区交通秩序良好、群众满意率 |
长期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辖区交通秩序良好 | 良好 | 历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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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历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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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2: | 严控涉酒涉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章现象 |
长期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闯红灯、超速超载等严重违章整治率 | 90%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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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3: | 交通事故鉴定率半分百,交通标线标识标牌设置合理维护及时,违法处理窗口等交通业务符合程序 |
长期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交通事故鉴定率 | 100%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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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辖区标识标牌、信号灯、护栏等交通设施维护率 | 100%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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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交通业务符合程序、驾驶证业务及机动车业务办结率、违章处理 | 100%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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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目标1: | 辖区交通秩序良好、群众满意率 |
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 绩效标准 |
近两年指标值 | 预期当年实现值 |
____年 | ____年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辖区交通秩序良好 | 良好 | 良好 | 良好 | 历史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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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90% | 历史标准 |
年度目标2: | 严控涉酒涉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章现象 |
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 绩效标准 |
近两年指标值 | 预期当年实现值 |
____年 | ____年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闯红灯、超速超载等严重违章整治率 | 90% | 90% | 90%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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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3: | 交通事故鉴定率半分百,交通标线标识标牌设置合理维护及时,违法处理窗口等交通业务符合程序 |
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 绩效标准 |
近两年指标值 | 预期当年实现值 |
____年 | ____年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交通事故鉴定率 | 100% | 100% | 100%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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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辖区标识标牌、信号灯、护栏等交通设施维护率 | 100% | 100% | 100%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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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交通业务符合程序、驾驶证业务及机动车业务办结率、违章处理 | 100% | 100% | 100%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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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注:1.“整体绩效目标”:请结合部门职能、工作规划、项目支出投向等编报。
2.“二级指标”中“产出指标”请选择填报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效益指标”请选择填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
3.“绩效标准”:设定绩效指标值时的依据或参考标准。
1.辖区暂扣违法、肇事车辆停车管理经费
武昌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
项目名称 | 辖区暂扣违法、肇事车辆停车管理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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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武昌区交通大队 | 主管部门 负责人 | 施文俊 |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 8893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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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武昌区交通大队 | 项 目 负责人 | 施文俊 | 项目单位 联系电话 | 8893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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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12月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概况 | 辖区内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2020年需要停车经费300万元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行政强制法》及区交通大队的职能 |
项目总投入 | 300万元 | 项目当年预算 |
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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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负责人:施文俊
填报人:安冬梅 填报日期:2019.10.11 单位:万 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年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全年辖区暂扣违法、肇事车辆停车管理经费未超过年初预算 | 全年辖区暂扣违法、肇事车辆实际使用的停车管理经费 | ≤300万元 |
2020年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际查封扣押的车辆数 | 2020年查封扣押的车辆 | ≥20辆 |
2020年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车辆保管完好交付率 | 车辆保管完整交付率=保管车辆中完好交付车辆/保管的总车辆 | 100% |
2020年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对扣押车辆及时交付停车管理费 | 交付管理费的及时率 | 及时交付 |
2020年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对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能够保护驾驶员的财产,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有促进作用 | 能够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 | 有促进作用 |
2020年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加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 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 | 定性指标 |
2020年 | 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被暂扣车辆车主对车辆保管的满意度 | 被暂扣车辆车主对车辆保管的满意度 | ≥85 |
2.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经费
武昌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武昌区交通大队
项目名称 | 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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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武昌区交通大队 | 主管部门 负责人 | 施文俊 |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 8893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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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武昌区交通大队 | 项 目 负责人 | 施文俊 | 项目单位 联系电话 | 8893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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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概况 |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物品需要进行检验、检测、检疫或技术鉴定的,检验、检测、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2020年预计此项经费1,400,000元。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根据交通大队的主要职能及《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
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及武汉市武昌区交通大队的部门主要职能 |
项目总投入 | 140万元 | 项目当年预算 |
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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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负责人:施文俊
填报人:安冬梅 填报日期:2019.10.11 单位:万 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年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全年实际使用的检验、鉴定费用 | 完成项目计划目标的实际成本 | ≤210万元 |
2020年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事故检验、鉴定的数量 | 2020年全年事故检验、鉴定的数量 | ≥40次 |
2020年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检验、鉴定结果的可使用率 | 检验、鉴定结果的可使用率=使用的检验、鉴定结果/全部检验、鉴定次数 | 100% |
2020年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检验、鉴定能够及时出结果 | 检验、鉴定能够及时出结果 | 能及时出结果 |
2020年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高效执法,节约警力 | 能够节约警力 | 定性指标 |
2020年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对加强交通事故处理,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有促进作用 | 能够加强交通事故处理,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 有促进作用 |
2020年 | 效益指标 | 社会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事故当事人满意度 | ≥85% |
3.交通辅警、聘用人员经费
武昌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武昌区交通大队
项目名称 | 交通辅警、聘用人员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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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武昌区交通大队 | 项目执行单位 | 武昌区交通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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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施文俊 |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 8893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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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12月份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支出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概况 | 交通辅警、聘用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共3459.44万元。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同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使用一定数量的警务辅助人员。财政部门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确定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标准。 |
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定期对辅警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辅警人员奖惩、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并与工资待遇挂钩。 |
项目总投入 | 34594400.00 | 项目当年预算 |
3459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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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负责人:施文俊
填报人:安冬梅 填报日期:2019.10.11 单位:万 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交通辅警人数400余人,按岗位、按标准发放工资、津贴,服装按规定年限购买。 | 交通协警聘用人员经费、日产公用经费支出 | 470人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对辅警人员进行考核,并与工资待遇挂钩。 | 专款专用,保证交通辅警、聘用人员经费落到实处。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2020年1-12月分经费 | 按时、按标准完成人员经费支出 | 及时到位 |
2020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用于2020你安交通辅警经费,包含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 | 用于交通辅警、聘用人员经费,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 ≦3459.44万元 |
4.公安民警服装经费
武昌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武昌区交通大队
项目名称 | 公安民警服装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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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武昌区交通大队 | 项目执行单位 | 武昌区交通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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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施文俊 |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 8893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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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12月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支出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概况 | 公安民警每个年度在公安内部网购置执勤制服共39.15万元。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依据《武汉市公安局警务指挥部关于提高人民警察服装配备标准的通知》(武公指【2015】3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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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警务指挥部关于人民警察服装配备标准进行购置。 |
项目总投入 | 391500.00 | 项目当年预算 |
39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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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负责人:施文俊
填报人:安冬梅 填报日期:2019.10.11 单位: 万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民警在公安内网购置警用服装 | 2020年警察服装费 | 261人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标准、按需求购置 | 保证质量、保证合体。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年初预定,第四季度发放服装到位 | 发放及时到位的及时率 | 及时交付 |
2020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依据《武汉市公安局警务指挥部关于提高人民警察服装标准的通知》(武公指【2015】32号)文件精神 | 公安局民警察服装费 | ≤39.15万元 |
5. 房屋租金
武昌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武昌区交通大队
项目名称 | 房屋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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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武昌区交通大队 | 项目执行单位 | 武昌区交通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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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施文俊 |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 8893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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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支出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概况 | 武昌区交通大队二中队胭脂路办公区、五中队中南三路办公区房租费计31.4万元。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业务用房紧张,对外办公环境拥挤,为了方便来办事的群众给他们提供一个好的办事场所,本单位一直租用两处房屋。 |
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办公用房租赁费未超出年初预算,并保证房屋在租用期间的安全性。 |
项目总投入 | 314000.00 | 项目当年预算 |
31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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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负责人:施文俊
填报人:安冬梅 填报日期:2019.10.11 单位:万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二中队胭脂路办公区、中南三路五中队办公区 | 二中队和五中队办公、业务用房租赁费 | 共租用两处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租用房管部门房屋 | 办公租用费质量完好正常使用。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两处办公用房属于长期租用。 | 每年交付房屋租赁费,常年使用。 | 一直使用 |
2020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办公用房租赁费未超出年初预算 | 办公用房租赁费 | ≦31.4万元 |
6. 设施维修(护)经费
武昌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武昌区交通大队
项目名称 | 设施维修(护)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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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武昌区交通大队 | 主管部门 负责人 | 施文俊 |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 8893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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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武昌区交通大队 | 项 目 负责人 | 施文俊 | 项目单位 联系电话 | 8893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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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概况 | 为了增强武昌区交通大队的管理能力,提升交通大队的管理设施,2020年交通大队预计需要设施维修经费100万元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根据交通大队的主要职能,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的更新及辖区路段的维护 |
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武汉市武昌区交通大队的部门主要职能 |
项目总投入 | 100万元 | 项目当年预算 |
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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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负责人:施文俊
填报人:安冬梅 填报日期:2019.10.11 单位:万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年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辖区信号灯实际使用电费、制作各类标牌及警卫任务牌的成本、 | 完成项目计划目标的实际成本 | ≤100万元 |
2020年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制作各类标牌、标线数量 | 实际制作的各类标牌、标线数量 | ≥700块 |
2020年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应急现场处置完成质量 | 每一次应急现场处置未出差错, 应急现场处置完成质量=按要求完成的次数/应急现场总次数 | 100% |
2020年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期完成 | 项目在2020年全部完成 | 2020年完成 |
2020年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提高工作效率 | 能够提高交通大队的工作效率,更好的为辖区交通服务 | 能够提高工作效率 |
2020年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净化路面,改善交通秩序情况 | 对武昌区交通改善的情况 | 强化了武昌区的交通能力 |
2020年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 | 对交通秩序的维持,道路拥堵实时监控的持续性影响力 | 具有持续性影响 |
2020年 | 效益指标 | 社会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武昌辖区路段行人及车主满意度 | ≥85% |
7.交通智能信息化建设、维护项目
武昌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武昌区交通大队
项目名称 | 交通信息化建设、维护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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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武昌区交通大队 | 主管部门 负责人 | 施文俊 |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 8893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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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武昌区交通大队 | 项 目 负责人 | 施文俊 | 项目单位 联系电话 | 8893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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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 |
项目类别 | 一次性项目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概况 | 为了增强武昌区交通大队的管理能力,提升交通大队的管理设施,2020年交通大队预计需要经费100万元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根据交通大队的主要职能,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的更新及辖区路段的维护 |
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武汉市武昌区交通大队的部门主要职能 |
项目总投入 | 100万元 | 项目当年预算 |
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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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负责人: 施文俊
填报人:安冬梅 填报日期:2019.10.11 单位:万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年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智能交通设施场外点位维护费 | 完成项目计划目标的实际成本 | ≤100万元 |
2020年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要用于系统维护费。PDA通讯费等。
| 交通大队2020年实际支付的系统维护费
| ≥261台 |
2020年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采购设备验收的合格率 | 采购的设备全部验收合格 | 100% |
2020年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期完成 | 项目在2020年全部完成 | 2020年完成 |
2020年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提高工作效率 | 能够提高交通大队的工作效率,更好的为辖区交通服务 | 能够提高工作效率 |
2020年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强化交通管理、净化路面,改善交通秩序情况 | 对武昌区交通改善的情况 | 强化了武昌区的交通能力 |
2020年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 | 对交通秩序的维持,道路拥堵实时监控的持续性影响力 | 具有持续性影响 |
2020年 | 效益指标 | 社会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武昌辖区路段行人及车主满意度 | ≥85% |
8.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武昌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武昌区交通大队
项目名称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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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区交通大队 | 项目执行单位 | 区交通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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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施文俊 |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 8893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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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支出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项目概况 | 主要是维护交通事故受害方的利益缓和社会矛盾、减少信访、投诉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依据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已发武昌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该救助基金在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化解信访投诉缓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 |
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为妥善消化矛盾,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由区财政局安排经费,本单位业务部门按道路交通法程序申报经费,由财务部部门按规定开支。 |
项目总投入 | 200000.00 | 项目当年预算 |
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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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负责人: 施文俊
填报人:安冬梅 填报日期:2019.10.11 单位:万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际支付交通救助基金的支付数 | 2020年支付的救助基金 | 按事故起数支付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维护交通事故受害方的利益缓和社会矛盾、较少信访、投诉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 维护社会稳定和交通事故受害方得利益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支付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 按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 及时到位 |
2020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 主要用于交通事故救助 | ≦20万元 |
9.专项业务补助经费
武昌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武昌区交通大队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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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武昌区交通大队 | 项目执行单位 | 武昌区交通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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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施文俊 |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 8893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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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12月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支出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概况 | 为了增强武昌区交通大队的管理能力,提升交通大队的业务管理,2020年交通大队预计需要业务经费417.6万元。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根据交通大队的主要职能,经费主要用于单位交通事故逃逸案、现场勘查费用的支付以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的文书工本费、日常公用的支出。 |
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武汉市武昌区交通大队的部门主要职能 |
项目总投入 | 4176000.00 | 项目当年预算 |
417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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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负责人: 施文俊
填报人:安冬梅 填报日期:2019.10.11 单位:万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际用于交通管理和业务支出。 | 对加强交通管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有促进作用。 | 预算金额417.6万元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达到交通业务管理工作的预期效果 | 能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有促进作用。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保障年度工作经费正常运行 | 保障年度交通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 合理运用 |
2020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专项业务经费未超出年初预算 | 用于日常公用支出,交通肇事逃逸案追逃经费等 | ≦417.6万元 |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