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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村东一期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 2024-05-31 16:50
  • 来源: 武昌生态环境分局

紫阳村东一期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紫阳村东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由湖北浩瑞同创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现将调查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地块概况

    紫阳村东一期地块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复兴路、书院路、烈士街围合区域,场地总面积约为12510平方米,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4.296958723;N:30.539634722。紫阳村东一期地块原为武昌区紫阳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场地内原有建(构)筑物主要为居民住宅及办公零售等商业建筑。2019年11月,因武昌区紫阳村东片旧城区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武昌区紫阳村东片旧城区改建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根据武汉市主城区A110904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紫阳村东A地块)修改方案公示文件,将紫阳村地块原规划控制的商业用地(1.25公顷)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1.25公顷);规划控制一横一纵2条10米宽公共通道,连通复兴路、体育路和规划道路,改善片区微循环。2024年5月30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会同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昌分局在武昌区组织召开了《调查方案》评审会,并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会后湖北浩瑞同创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对地块基本信息及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二、场地污染识别

    紫阳村东一期地块原为武昌区紫阳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场地内原有建(构)筑物主要为居民住宅及办公零售等商业建筑。2019年11月,因武昌区紫阳村东片旧城区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武昌区紫阳村东片旧城区改建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武汉市武昌区武昌古城保护发展中心对地块实施拆迁收储,至2024年初基本完成地块原有建(构)筑物拆除工作,余有少量原有构筑物处正在拆除中,地块南部区域于2023年原有建筑拆除后被作为临时停车场使用,地块整体处于闲置待开发状态。该地块历史上未出现过工业生产、规模化养殖等活动,地块使用历史主要为居民居住及办公商业,部分区域曾被作为停车场使用,场地内未发生过污染物储存、处置行为,不涉及有害有毒化学物品的处置设备设施。地块内历史上未出现过工业生产、规模化养殖等生产活动,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未曾闻到过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该地块周边无地表水,附近1km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区、医院及学校等。初步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监测点位的布设,共布设10个土壤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

三、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采集的土壤样品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标准限值。说明场地中土壤环境质量未受到生产活动影响,可以用于居住用地开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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