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昌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批准武汉市武昌区202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现对你单位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批复如下:
一、预算收入
核定你单位2025年预算收入7,630,000.00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7,630,000.00元。
二、预算支出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核定你单位2025年预算支出 7,630,000.00元。其中: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5,34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229,000.00元。
三、预算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你单位(涉密除外)应在接到本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并严格按照经批复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不得随意突破和调整,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除区委、区政府批准的特殊事项外,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因工作任务增加或调整需要新增支出的,由部门单位通过优化支出结构解决。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计划,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部门内部控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