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武昌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批准武汉市武昌区202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现对你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批复如下:
一、预算收入
核定你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7,270,000.00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23,020,000.00元,上年结余34,250,000.00元。
二、预算支出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核定你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270,000.00元。其中: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6,110,000.00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38,910,000.00元,年终结余2,250,000.00元。
三、预算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你单位(涉密除外)应在接到本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严格按照经批复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不得随意突破和调整,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要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计划,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益,强化部门内部控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