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Ai政务问答

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4年版)

  • 2024-10-15 10:00
  • 来源: 区财政局

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4年版)


序号

事项

名称

行政执法

职权类型

执法依据

承办机构

执法范围

备注

1

办理财政票据领用证

其它具体行政行为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0修订)第四条、第五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2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23号,2018年修正)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2019年修正)第八十四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

区财政局

武昌区


3

对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违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第二条、第三十一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4

对评审专家违反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一款

区财政局

武昌区


5

对供应商违反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6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7

对集中采购机构在考核中,虚报业绩,隐瞒真实情况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财政部门考核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区财政局

武昌区


8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修正)第二条、第十七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9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修正)第二条、第十六条 。

区财政局

武昌区


10

对企业和个人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修正))第二条、第十四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11

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修正)第二条、第十三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12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修正)第二条、第十二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13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修正)第四十一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14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修正)第二条、第十一条 。

区财政局

武昌区


15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提供担保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修正)第二条、第十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16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修正)第二条、第九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17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修正)第二条、第八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18

对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修正)第二条、第七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19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修正)第二条、第六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20

对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修正)第二条、第五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21

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修正)第二条、第四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22

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修正)第二条、第三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23

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修正)第四十二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24

对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修正)第四十一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25

对违反会计账簿、会计资料管理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修正)第四十条。

区财政局

武昌区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