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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政务问答

101个罪名重点解读(二)

  • 2022-09-02 09:00
  • 来源: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101个罪名解读(3)| 单位受贿罪

【法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典型案例】

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B市某派出所利用职责便利,以“工作经费”“消防安全费”为名,违规向辖区内的腊肉腌制作坊、建材公司、客运公司、驾校、砂场、供电所等单位和个人索要现金人民币(币种下同)11笔合计21.091万元,并在爆破物审批、消防安全检查、交通运输、居住证办理、调处矛盾纠纷等工作中提供帮助,所收款项纳入该派出所设立的“小金库”用于各项费用支出。

经查,李某系B市某派出所所长,以“工作经费”“消防安全费”等名义,自行或授意单位人员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现金合计21.091万元,在单位受贿罪中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3月,B市纪委监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单位受贿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0年4月,B市某派出所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10万元;该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李某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责令B市某派出所退缴赃款,依法上缴国库。

   101个罪名解读(4)|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典型案例】

2016年下半年,H省E自治州F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胡某为摆平F县某学校工程招投标被举报之事,要求周某(F县某茶叶公司实际控制人)准备2万元人民币,与周某一起以自己名义送给邹某(H省原扶贫办主任)。

2018年春节前的一天,胡某为摆平F县某学校工程招投标被举报之事,要求周某再准备1万元人民币,与周某一起给邹某送1万元人民币。

2018年正月,胡某要求周某出钱,并到徐某(H省原副省长)家里给徐某送30万元人民币,作为帮忙摆平F县某学校工程问题被调查而疏通关系所送的费用。

2018年5月份,胡某从田某(F县某公司股东)处收受50万元人民币,将其中40万元人民币送给廖某(徐某之外侄),希望廖某帮忙找人打招呼,让组织不再对其进行调查。

经查,胡某为找人疏通关系,避免组织对其被举报违规操纵F县某学校工程招投标的问题进行查处,利用受贿所得先后4次向三名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共计73万元人民币。2019年7月,E自治州纪委监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19年11月21日,胡某犯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胡某同时还触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串通投标罪,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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