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的通知》(武民政〔2021〕9号)第五条对象范围规定,将武汉市户籍9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纳入养老服务补贴享受范围,对于普惠老人,年满90岁就可以申报享受200元,如90岁以上且失能老人可申报享受400元;90岁以上的低保低收入老人可申报享受500元;90岁以上失能的低保低收入老人申报享受800元。服务补贴为电子货币,不能提现,可在我区“互联网+居家养老”签约服务商范围内,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时进行支付使用,还可以抵扣入住养老机构的护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