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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告知书 (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

  • 2023-08-28 10:08
  • 来源: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

(一)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1、在武昌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根据鄂人社发〔2023〕25号文件,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部分暂停发放,高校毕业生部分继续发放。即仅给予高校毕业生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需先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创业证》,进行单位就业登记,并在吸纳6个月内申报。

(二)申报资料

1.《武汉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A4规格、1式3份,可在武昌就业微信公众号--更多--业务表格处下载);

2.企业与被吸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拟留件)(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由实际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与劳务派遣<外包>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原件和复印件1份<拟留件>以及劳务派遣<外包>方与被吸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拟留件>);

3.被吸纳人员的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拟留件)。

(三)办理流程

企业在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后的6个月内,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拨款函,送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88936773 88922075

办理地点: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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