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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湖街办事处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2017-01-09 16:36
  • 来源: 水果湖街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主要职能包括: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居民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2、指导、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加强社区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能力。

  3、加强社区服务建设,组织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4、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治安防范工作,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5、协调、指导抓好街道经济工作,促进街道经济发展。

  6、抓好辖区内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美化、绿化、净化城市环境。

  7、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8、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暂住人口管理、防灾救灾等工作。

  9、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设,处理群众来访事项。

  10、办理区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由机关及下属5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 个。另外城管委下派城管驻街执法中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个,残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个。

  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5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人数49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原使用工勤编制人员1人),事业编制16人。另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9人(城管局下派城管驻街执法中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8人,残联专干1人)。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5人(含协议离岗1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579.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579.37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79.3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6.4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5.6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44.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70.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93万元,其他支出320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6579.37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5076.93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95.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中:基本工资210.22万元,津贴补贴185.99万元,奖金418.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88万元,绩效工资35.9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471.17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86.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30.42万元,公务交通费40.68万元,专项业务费3313.67万元。专业业务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1)行政事务服务和网格指挥中心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行政事务服务和网格指挥中心各项经费的开支。

  (2)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经费13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综合治理及社会稳定、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及社区技防费用。

  (3)党群工作经费(综合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基层党建、征兵、纪检监察、创先争优等工作;党群工作经费(社区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12.4 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党总支、各支部开展各项活动。

  (4)街道综合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用于实施后勤保障,弥补专项工作经费不足。

  (5)安全生产工作经费5.22万元,用于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综合经济工作经费 20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企业、招商引资等工作。

  (7)网格管理工作补贴40.64万元,主要用于推进网格化管理,完善公共服务管理平台等工作。

  (8)社区统计信息经费19.84万元,用于社区统计工作。

  (9)社区工会工作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群团事务。

  (10)基层兼职统战委员工作补贴3.84万元,主要用于加强统战工作事务。

  (11)社区事务管理工作经费13.5万元,街道老龄经费0.4万元,社区工作经费248.76万元,社区纳凉取暖工作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老龄事务、文化活动、再就业等社区有关各项事务。

  (12)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街道、社区的城管工作等,城管协管员生活补助34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城管协管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纳。

  (13)环卫工作补助经费950万元,街道垃圾处理费636万元,环卫工人 “五险”241.47万元、主要用于非物业社区清扫保洁、街道垃圾处理、环卫合同工统筹金补缴以及其他各项环卫工作。

  (14)其他支出32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专项经费的调剂补充。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0.3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在职、退休人员发放的医疗补助,以及为在职、离退人员发放的提租补贴、通讯补贴、物业补贴、交通补贴等。其中:离休费24.35万元,退休费379.44万元,医疗费103.38万元,住房公积金109.30万元,提租补贴35.6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8.20万元。

  (二)项目支出1502.44万元,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775万元,其中:文明创建工作经费230万元,用于街道文明创建工作;协税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协税护税工作;社区惠民资金465万元,用于社区惠民工程、惠民活动等;社区老旧物业50万元,用于老旧社区维修改造等。

  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项目727.44万元,其中:高龄津贴702.40万元,用于发放辖区高龄老人津贴;社区工作者体检费25.04万元,用于为社区工作者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7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4.2万元。包括:货物类14.2万元,服务类20万元,工程类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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