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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2017-01-06 16:28
  • 来源: 区委组织部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考评工作的职能部门。

  1、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人才工作和综合考评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与整体部署,综合协调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人才工作和综合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2、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负责全区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探索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理论研究。

  3、研究制定全区领导班子与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度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工作。

  4、负责区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协助做好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和个别选拔任用工作;负责区级领导班子、区级群团领导班子及区政府组成部门换届工作;负责办理区管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交流、兼职、工资、待遇、退休及安置事宜等手续;负责区委委托区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交流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省委、市委管理干部的协助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整体规划;制定和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关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推进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6、负责指导全区《公务员法》的实施;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全区国家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的年度考核;依法履行对全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的日常人事管理。

  7、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工作,对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指导、检查、综合、协调;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制订全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重大部署和重要政策,指导协调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配套政策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指导全区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统筹推进人才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8、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对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订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研究建立适应我区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落实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干部调训任务;负责组织区管干部和部分优秀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的建设。

  9、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受理查处群众举报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问题;负责审理领导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10、负责全区组织部门信息化建设、干部信息管理、干部档案管理、干部统计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制定、实施全区组织系统信息化工作制度,落实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信息化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工作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和相关网站的维护管理;负责区管干部档案管理、材料审核及区管干部学历学位更改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区管干部、组工干部、公务员的统计分析工作。

  11、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政策、办法和措施;负责全区绩效目标的分析研究、制定下达、日常监管、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和区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工作;综合掌握全区绩效管理工作动态,调查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协调全区绩效管理宣传工作;受理和调查处理对被考评责任单位绩效的投诉。

  12、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人才工作和综合考评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对组织部门信访工作的宏观指导,接待和办理有关来信来访;负责全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组工信息、网络宣传、文书档案管理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

  13、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全区老干部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委组织部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委组织部总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507.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507.6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07.6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2.29万元,医疗卫生支25.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3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3507.6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876.71万元,减少34.85%,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减少。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00.7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584.11万元,减少89.58%,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96.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9.16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2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3万元;公务交通费支出12.16万元。专项业务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599万元,主要是因为根据《预算法》要求,为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将2016专项业务费支出中编制的部分经费调整至项目支出中编制。

  专项业务费指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所需的公用支出,专项业务费用减少是我局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5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3206.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07.4万元,增加28.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将2016专项业务费中编制的部分经费调整至项目支出中编制。其中:

  1、党员教育管理经费项目750万元,全额下拨到基层党组织,用于党员教育管理。

  2、培训班专项经费项目317.5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印制学习资料,宣传干部教育培训成果;对全区各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办班进行奖励补贴。

  3、“城市合伙人计划”实施经费项目40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武汉“城市合伙人”计划人才资助及人才平台建设。

  4、组织工作日常性经费项目275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工作的日常管理、培训及服务等工作;年度绩效考评;干部档案管理与干部工作数据库建设、维护;加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五务合一”;党员、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轮训;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困难党员救助和党员就业创业帮扶;推进区域化党建;党内表彰;组工系统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开展课题研究等支出。

  5、“英才项目”评选及配套经费项目1400万元,主要用于“黄鹤英才计划”和“武昌英才计划”入选人才资助;落实武汉“城市合伙人”计划人才资助及人才平台建设。

  6、义务组织员工作专项经费项目64.4万元,全额下拨到各街道,用于义务组织员生活补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昌区委组织部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7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0万元。包括:货物类20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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