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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委组织部 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2014-05-28 17:27
  • 来源: 区委组织部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考评工作的职能部门。

1、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人才工作和综合考评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与整体部署,综合协调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人才工作和综合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2、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负责全区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探索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理论研究。

3、研究制定全区领导班子与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度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工作。

4、负责区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协助做好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和个别选拔任用工作;负责区级领导班子、区级群团领导班子及区政府组成部门换届工作;负责办理区管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交流、兼职、工资、待遇、退休及安置事宜等手续;负责区委委托区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交流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省委、市委管理干部的协助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整体规划;制定和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关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推进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6、负责指导全区《公务员法》的实施;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全区国家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的年度考核;依法履行对全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的日常人事管理。

7、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工作,对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指导、检查、综合、协调;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制订全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重大部署和重要政策,指导协调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配套政策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指导全区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统筹推进人才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8、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对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订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研究建立适应我区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落实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干部调训任务;负责组织区管干部和部分优秀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的建设。

9、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受理查处群众举报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问题;负责审理领导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10、负责全区组织部门信息化建设、干部信息管理、干部档案管理、干部统计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制定、实施全区组织系统信息化工作制度,落实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信息化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工作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和相关网站的维护管理;负责区管干部档案管理、材料审核及区管干部学历学位更改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区管干部、组工干部、公务员的统计分析工作。

11、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政策、办法和措施;负责全区绩效目标的分析研究、制定下达、日常监管、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和区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工作;综合掌握全区绩效管理工作动态,调查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协调全区绩效管理宣传工作;受理和调查处理对被考评责任单位绩效的投诉。

12、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人才工作和综合考评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对组织部门信访工作的宏观指导,接待和办理有关来信来访;负责全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组工信息、网络宣传、文书档案管理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

13、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全区老干部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委组织部由机关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委组织部总编制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 人。在职实有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67.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067.72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7.7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5.2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1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067.72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42.2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79.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4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825.5万元,其中:

1、组织工作154.5万元,主要用于扩大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的覆盖面;加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五务合一”;党员、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轮训;基层党内民主制度化建设;困难党员救助和党员就业创业帮扶;推进区域化党建;党内表彰等工作。

2、干部工作8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日常管理和综合分析研判;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与专题研究;干部档案管理与干部工作数据库建设、维护;《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贯彻;干部履职尽责全程监督及信息化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及信息化建设;推进干部培训与能力提升工程;专项选聘“985”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入职事业岗位等工作。

3、人才工作5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引才用才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载体平台建设;落实“1+N”人才政策;加强人才工作课题研究;人才信息数据库及网络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制定并实施人才工作年度重点项目;人才工作的日常管理、培训及服务等工作。

4、考评工作9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绩效考评及奖励;加强和改进绩效管理问题研究课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加强绩效指标日常监管(信息平台日常维护、日常调度及专项调研);迎接上级部门检查(日常检查、年度检查)等工作。

5、机关建设20万元,主要用于组工系统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组工干部能力提升计划等工作。

6、慰问费10万元,主要用于看望部分因病住院市管干部、区管干部、特困党员;慰问部分因病去世市管干部、区管干部家属等工作。

7、义务组织员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下拨基层街道义务组织员生活补贴等工作。

8、党员教育管理经费256万元,主要用于下拨基层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按照社区、企业党员50/人,机关事业及其他党员20/人标准执行)。

9、活动专班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区活动、会务、材料、信息、组织宣传等工作。

10、区级人才服务中心平台建设5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及三级人才服务平台;按照上级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园区孵化器及重点企业的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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