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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昌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部门预算

  • 2019-02-26 15:32
  • 来源: 区委统战部

  中共武昌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武昌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中共武昌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中共武昌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负责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区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街道、部门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选拔、培养积极分子队伍;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6)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统战部由机关及下属 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0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委统战部总编制人数10人(不含民宗办),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实有10人,事业实有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19年全区统一战线工作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坚持“创新发展、团结和谐”的工作总基调,在加强党外人士队伍建设,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推进新民营经济发展工程,对台经贸文化交流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等方面主动作为,使全区统战工作呈现新态势。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8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6.8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84.41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了3人,也增加相应的各项经费。对台活动交往、交流的增多和增加了武昌知联会、海联会、台联会、侨联会、民促会工作经费。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82万元,项目支出34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84.41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了3人增加相应的各项经费,对台活动交往、交流的增多和增加了武昌知联会、海联会、台联会、侨联会、民促会工作经费。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9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269.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33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86.82万元,其中:当年预算686.8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84.41万元,增长36.7%,增长原因: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了3人,增加相应的各项经费。对台活动交往、交流的增多和增加了新成立的武昌海联会、台联会、侨联会、民促会工作经费;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46.8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0.41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人员数量比上年度增加3人。其中:

  1.人员经费315.63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269.3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3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住房提租补贴等支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31.19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20  万元;“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公务交通费9.19万元;专项业务费0万元。

  (二)项目支出34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4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新成立的海联会、台联会、侨联会、民促会相应增加了活动经费和对台活动交往、交流的增多。其中:

  1.统战专项工作经费项目30万元。用于对党外代表人士进行教育培训,外出学习考察,各领域统战工作课题调研,统战工作综合协调,统战系统社团组织开展活动,落实市、区专项统战工作任务。

  2.对台工作专项经费项目70万元。主要用于对台结对交流交往,对台招商,接待台湾社会各界人士到武昌参观访问,组织涉台教育活动,编印涉台宣传资料等。对口交流增加2次。

  3.党派工作专项经费项目240万元。主要用于8个党派和武昌知联会、海联会、台联会、侨联会、民促会开展调研、会议、基层组织建设,驻会工作人员补贴,多党合作与协调、重点统战成员慰问,开展社会各界联谊活动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委统战部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0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8 万元,增长40%。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因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8 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异动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0万元。

  区委统战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及下属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5.4万元。包括:货物类5.4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0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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