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武汉市中华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2021年10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中华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中华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三部分 武汉市中华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中华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中心是以社区医院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开展预防、保健、康复、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
(2)制定社区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近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实施中医药行业管理;组织开展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咨询电话:88873570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武汉市中华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
纳入武汉市中华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中华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中华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实有人数73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73.0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5.0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28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中华路街社区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第三部分 武汉市中华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661.3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3.46万元,增长11.70%,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今年的疫情防控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661.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8.05万元,占本年收入84.3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493.61万元,占本年收入13.4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79.64万元,占本年收入2.18%。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66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4.84万元,占本年支出69.23%;项目支出1,126.45万元,占本年支出30.7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88.0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9.62万元,增长12.77%。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今年的疫情防控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34 %。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9.62万元,增长12.77 %。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今年的疫情防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8.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7.97万元,占10.94 %;
卫生健康(类)支出2,686.72万元,占87.00 %;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住房保障(类)支出63.36万元,占2.05 %;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00万元,占0.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8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00%。其中:基本支出1,961.60万元,项目支出1,126.4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835.83 万元,主要成效:通过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了基层卫生人员对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应急处置能力;广大居民正在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健康意识在不断提高,不良生活方式在逐步改变,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满意度、获得感正在稳步增强。突发公共卫生项目(疫情防控) 290.62 万元,主要成效: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完成全民新冠疫苗接种及核酸检测任务,冷链冷库采样及环境采样,重点地区返汉人员管理。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6%,主要原因是国家政策调整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8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6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疫情防控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19年在职职工按月住房补贴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1.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0.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20.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内债务付息、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行政管理,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1、中心高度重视局党委、行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法制建设、精准扶贫、维稳等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执行,同时,积极配合区卫健局各项工作安排和调查,第一时间积极响应,顺利完成各项重大活动的外派医疗保障工作, 2020年,各类和投诉案件,回复率100%,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积极推进“健康武昌”建设
2020年是武昌区健康武昌工程持续推进的重要一年,中心结合岗位职能,力争为居民提供专业、全面的健康服务。一是中心预防接种全面实行网络预约制度,家长可以在网上预约、分时体检(接种),查看疫苗到货状态,既方便群众又避免了人群聚集;二是紧贴疫情防控基础需求、发掘精细医疗服务为主,把健康武昌建设与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紧密结合,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3、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在疫情影响下,家庭医生团队持续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实施,一是不断规范上门签约服务流程,为辖区居民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慢性病健康管理、“两癌”筛查、适龄儿童预防接种以及产妇随访等工作;二是家庭医生坚持到健康驿站为居民定期监测血压、血糖,同时,建立微信群,在线为居民答疑解惑、宣传健康知识;三是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尽最大努力力争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为社区居民提供满意的公共卫生服务。
4、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推行绩效改革,优化绩效考核方案,重视工作质量;二是加强医务人员线上和线下业务培训,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实操水平;三是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以及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优化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
5、“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中心始终坚持以工作目标,落实区卫健局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要求,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注重宣传,强化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对建筑物的消防栓、灭火器、电气线路等设施的配备和维护以及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电源插座定期专项况检查。2020年,中心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全力保障居民健康
一是疫情初期,按照武昌区防疫指挥部和区卫健局的安排,
积极选派医务人员参与客运站旅客体温监测以及辖区隔离点、养老院、滞汉人员隔离酒店等,从事疑似、密接等患者的医学观察工作,协助隔离点进行分区、消杀、医废收集处理、医疗急救等。
二是做好预检分诊和发热诊室以及隔离病房工作,按区卫健局的要求,及时调整制定院内发热及转诊指南,严格遵守各项工作流程,积极引导患者,维护良好的诊疗秩序;疫情就是命令,按照上级指示,中心全体职工行动起来,利用半天的时间,改造和清理中心病房,迅速整理出床位,接收辖区确诊和疑似患者。
三是积极做好确诊、密接和疑似患者的随访和管理工作。中心管辖中华路和粮道街2条街道,居民人口体量大,家庭医生每天24小时不定期接收辖区居民电话,给予医学指导、心理疏解和上门送药,并为重点居民赠送“五个一”健康包,进行生命体征评估,建立“一人一档”,随访结果随时反馈到社区。
四是满足居民日常医疗需求。疫情初期,很多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的患者,急需上门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常常不顾风险,在交通不便情况下,徒步上门为患者开展换药、导尿等护理服务,中心医务人员用他们的专业、温情和爱心,解决了居民棘手的医疗需求,守护了居民的健康。
五是全力保障复产复工。随着疫情形势的变化,为配合武汉市复工复产,中心医务人员在烈日下顶着酷暑,先后完成全民筛查,学生复学,户部巷商户复市等各类核酸筛查以及医学保障任务,为武汉城市的复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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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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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行政管理,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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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落实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法制建设、安全生产、党风廉政等各项工作。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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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全力保障居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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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预检分诊、发热诊室、新冠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任务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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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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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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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