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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 2021-11-05 15:05
  •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2021年10月15日


   

第一部分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三部分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社区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等。

2、社区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

3、社区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4、社区康复: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

5、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6、社区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

公开咨询电话:88325698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4.0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5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323.9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1.55万元,下降12.06%,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和拨款都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9.55万,同比减少10.35%;受疫情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年诊疗量增长率考核未达标拨款减少。其中:医疗收入184.42万元,同比减少35.86%。受疫情影响,中心本年度中医科及口腔科都未能正常开展,门诊人次大幅度下降,导致医疗各科室的医疗收入大幅度下降。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32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9.55万元,占本年收入82.3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184.42万元,占本年收入13.9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49.97万元,占本年收入3.77%。其他收入主要包括捐赠收入46.29万元,利息收入3.37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32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88万元,占本年支出76.51%;项目支出311.06万元,占本年支出23.5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9.5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5.83万元,下降10.35%。主要原因是中心在编人员减少,有退休人员人员去世,受疫情影响在编及外聘人员绩效工资降低,人员保障相关经费减少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9.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30 %。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5.83万元,下降10.35 %。主要原因是中心在编人员减少,有退休人员人员去世,受疫情影响在编及外聘人员绩效工资降低,人员保障相关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9.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0.00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2.32万元,占27.75 %;卫生健康(类)支出787.23万元,占72.25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00万元,占0.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6%。其中:基本支出778.49万元,项目支出311.0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85.81万元,主要用于参与了公共卫生项目人员的工资绩效及公卫项目相关的商品服务支出;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25.25万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间参加防疫的一线及二线医务人员的临时性津补贴和一次性津补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简述本部门使用科目)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1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8.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0%,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提高人员工资标准,相应增加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8.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14万元、津贴补贴2.54万元、绩效工资151.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05万元、住房公积金5.15万元、医疗费6.8万元、退休费266.41万元、医疗费补助57.55万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2万元;公用经费245.44万元,主要包括:劳务费245.4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其中:住宿费0万元、旅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 万元、培训费0万元、杂费0万元。主要用于列明具体出访内容国际交流与合作团组0个、0人次;招商引资与会展团组0个、0人次;国际组织会议团组0个、0人次;境外培训团组0个、0 人次;业务考察团组0个。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中:燃料费0 万元;维修费0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0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其他填写具体项目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2020年度 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国际访问0万元,大型活动0万元,外省市交流接待0万元。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度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疫情防控

2、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

3、防汛救灾

4、安全生产工作

5、党建工作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疫情防控

中心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排查发热患者185人,收治新冠住院患者30人,全力保障7个集中隔离点和8个滞汉人员安置点的医学观察任务,到各隔离点巡诊582次,上门进行医学观察194人,发放“五个一”观察包519个,开展全民核酸检测1658人,发放各类中药2.3万份。

1.为有效巩固抗疫成果,下半年中心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力度。 在物资保障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中心防护物资储备和使用方案,根据工作需要,由中心防护物资保障组计划采购、统一管理、统筹调配、全面覆盖。

2.在队伍组建方面,成立了物资保障、医疗救治、核酸采样,流调溯源,环境消杀、信息报送、健康宣教等多支应急处置小分队,有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随时服从指挥部完成防疫保障等各项工作任务。

3.在重点工作落实方面,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规范设置发热诊室,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加强发热患者筛查,规范做好发热患者转诊,落实闭环管理。强化院感防控举措,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目前中心管理新冠肺炎确诊患者386人,全部进行了家庭医生签约,签约率100%,完成京东健康湖北省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心理疏导308人,完成率79%。 

(二)、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

1、基本医疗

(1).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全年门诊量15920人次,门诊收入184.42万元。

(2).开展“三基三严”等业务技能培训,全年线上培训 39 次,线下培训 9 次,开展护理技术练兵比武1次。

(3).认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网络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例。

(4).加强院感管理,中心消杀专班每天对院内环境进行消毒,班子成员每天巡查中心院感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基本公卫

(1).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4.17万人,建档率75.53%。

(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 2249人,规范管理率90.29%;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858人,规范管理率88.7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230人,规范管理率85.5%。

(3).高血压、糖尿病、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 5297 人。

(4).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1263人,妇女病(两癌)普查312人。

(5).法定传染病报卡18例,报告及时率100%。结核病人管理150人次,艾滋病外展干预服务515人次。

(6).全年免疫规划建册233人,建证率100%;孕妇管理681人次,产妇访视73人,新生儿访视77人,预防接种6602人次。

(7).更新健教宣传栏56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4次、健康知识讲座3次;累计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种类41种、发放健教处方1.35万份、健教折页2.12万份。

(三)、防汛救灾

入梅以来,防汛形势日趋严峻,为确保防疫防汛两手抓,中心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建了党员(家医)小分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值班制,每天为一线防汛人员提供健康巡诊及健康宣教服务两次,共计安排医护人员110人次,巡诊47次,为守堤人员做好健康保障工作。

(四)、安全生产

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全体职工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学习12次,参与线上“公众开放日”62人次,参与全省网上安全知识竞赛540人次,开展消防应急演练2次。每月深入各科室巡查,检查发现隐患51个,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投入13.4万余元用于隐患的整改,确保了疫情无感染、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

(五)、党建工作

1.抓责任、促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确定责任目标,将全面从严治党与服务中心各项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2.扎实推进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党的制度。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等学习25次,党员大会6次,支委会14次,党课8次,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1次。

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执行党员发展程序,推选了2名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1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4.注重党建品牌建设,选树先进典型。支部以创建党建品牌为契机,立足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打造“党旗飘在阵地上、支部建在一线上、党员冲在“疫”战中,实现服务群众、疫情防控同步推进。中心“情系社区,做合格家庭医生”党建品牌入围2020年度市卫生健康系统优秀党建品牌资格复审。

5.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疫情防控是没有硝烟的战场,也是检验党员初心使命的考场,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之中,定点医院、发热诊室、隔离点,中心党员冲锋在前,全部投身于防疫一线,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6.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点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通过读原著、悟原理,提高党员队伍的党性意识。

7.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和“去疴除弊、正风肃纪”大讨论大排查大践行活动,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8.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参与下沉社区疫情防控等各项党建活动,与白沙洲街梅花苑社区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2次,参加共建活动5次,开展《新冠肺炎基本健康科普知识》健康讲座1次。中心12名党员下沉居住地社区,发挥医务人员专业优势,累计下沉服务54次143小时。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疫情防控

核酸抗体检测、上门消杀、隔离点保障、流调、学校医疗保障  

完成

2

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

基本医疗门诊、老年人免费体检、家庭医生下社区、新冠患者康复管理、宫颈癌筛查、儿童预防接种、孕产妇管理、传染病管理等  

完成

3

防汛救灾

健康巡诊及健康教育宣传

完成

4

安全生产

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

完成

5

党建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干部下沉社区

完成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