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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审计局 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2014-05-28 10:17
  • 来源: 区审计局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根据《审计法》制定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区长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1、本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情况;

3、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4、区级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由本级审计机关进行的审计。

五、组织实施对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区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六、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

七、依法受理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事项。

八、对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全区审计专业培训。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审计局总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其中行政工勤编2人)。在职实有人数19 人。

退休人员8 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08.5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08.57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8.5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6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0.03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508.57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41.5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39.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5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在职和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167万元,其中:

1、投资审计经费65万元,用于全区投资审计项目的费用。

2、审计信息化培训经费20 万元,用于全区审计信息化培训,提高审计技能。

3、审计工作专项经费45万元,用于全区审计业务的发展和创新。

4、“金审工程”审计经费10万元,用于实施全区的专项审计支出。

5、网络设备购置经费27万元,用于全区的审计网络联网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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