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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部门决算

  • 2021-11-05 18:02
  • 来源: 区司法局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部门决算

  

  

20211015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2)

三、支出决算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9)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督察工作。

(二)负责组织起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区政府签署的重大涉法性文件审查工作。承担以区政府为政务信息公开对象的法制审查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按规定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区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改革和质量。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纳入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在职实有人数62人,其中:行政62人,事业0(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公开咨询电话:027-88936672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部门: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3,225.4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27.5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3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2,455.19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5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八、其他收入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288.45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9

 199.97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4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254.2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1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2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3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4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5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6


本年收入合计

27

 3,225.40

本年支出合计

57

 3,225.40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结余分配

58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年末结转和结余

59


总计

30

 3,225.40

总计

60

 3,225.4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7行=(1+2+3+4+5+6+7+8)行;30行=(27+28+29)行;

  57行=(31+32+…+56)行;60行=(57+58+59)行。

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表2)

部门: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3,225.40

 3,225.4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56

 27.56






201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3.40

 3.40






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3.40

 3.40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16

 24.16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16

 24.1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455.19

 2,455.19






20406

司法

 2,455.19

 2,455.19






2040601

  行政运行

 1,519.14

 1,519.14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2.47

 72.47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358.72

 358.72






2040605

  普法宣传

 35.31

 35.31






2040606

  律师公证管理

 224.19

 224.19






2040607

  法律援助

 113.89

 113.89






2040610

  社区矫正

 56.90

 56.9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74.57

 74.5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8.45

 288.4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88.45

 288.4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91.58

 191.5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3.33

 93.33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54

 3.54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99.97

 199.97






21004

公共卫生

 21.05

 21.05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21.05

 21.05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78.92

 178.9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9.17

 49.17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9.75

 129.7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54.23

 254.2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54.23

 254.2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3.58

 173.58






2210202

  提租补贴

 33.33

 33.33






2210203

  购房补贴

 47.32

 47.3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1栏各行=(2+3+4+5+6+7)栏各行。

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表3)

部门: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225.40

 2,240.73

 984.67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56


 27.56




201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3.40


 3.40




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3.40


 3.40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16


 24.16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16


 24.1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455.19

 1,519.14

 936.05




20406

司法

 2,455.19

 1,519.14

 936.05




2040601

  行政运行

 1,519.14

 1,519.14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2.47


 72.47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358.72


 358.72




2040605

  普法宣传

 35.31


 35.31




2040606

  律师公证管理

 224.19


 224.19




2040607

  法律援助

 113.89


 113.89




2040610

  社区矫正

 56.90


 56.9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74.57


 74.5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8.45

 288.4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88.45

 288.4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91.58

 191.5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3.33

 93.33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54

 3.54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99.97

 178.91

 21.06




21004

公共卫生

 21.06


 21.06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21.06


 21.0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78.91

 178.9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9.17

 49.17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9.74

 129.7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54.23

 254.2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54.23

 254.2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3.58

 173.58





2210202

  提租补贴

 33.33

 33.33





2210203

  购房补贴

 47.32

 47.3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1栏各行=(2+3+4+5+6)栏各行。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部门: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3,225.4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27.56

 27.5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2,455.19

 2,455.19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288.45

 288.45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199.97

 199.97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254.23

 254.2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3,225.40

本年支出合计

59

 3,225.40

 3,225.4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3,225.40

总计

64

 3,225.40

 3,225.4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7行=(1+2+3)行;28行=(29+30+31)行;32行=(27+28)行;

57行=(33+34+…+58)行;64行=(59+60)行。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部门: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3,225.40

 2,240.73

 984.67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56


 27.56

201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3.40


 3.40

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3.40


 3.40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16


 24.16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16


 24.1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455.19

 1,519.14

 936.05

20406

司法

 2,455.19

 1,519.14

 936.05

2040601

  行政运行

 1,519.14

 1,519.14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2.47


 72.47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358.72


 358.72

2040605

  普法宣传

 35.31


 35.31

2040606

  律师公证管理

 224.19


 224.19

2040607

  法律援助

 113.89


 113.89

2040610

  社区矫正

 56.90


 56.9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74.57


 74.5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8.45

 288.4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88.45

 288.4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91.58

 191.5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3.33

 93.33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54

 3.54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99.97

 178.91

 21.06

21004

公共卫生

 21.06


 21.06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21.06


 21.0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78.91

 178.9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9.17

 49.17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9.74

 129.7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54.23

 254.2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54.23

 254.2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3.58

 173.58


2210202

  提租补贴

 33.33

 33.33


2210203

  购房补贴

 47.32

 47.3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栏各行=(2+3)栏各行。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部门: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864.4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84.67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246.66

30201

  办公费

 57.15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435.68

30202

  印刷费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103

  奖金

 728.46

30203

  咨询费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7

  绩效工资


30205

  水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3.33

30206

  电费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55

30207

  邮电费

 0.05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9.17

30208

  取暖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29.75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32

30211

  差旅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113

  住房公积金

 173.58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312

对企业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14

  租赁费


31204

费用补贴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1.57

30215

  会议费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贴


30301

  离休费

 0.15

30216

  培训费


399

其他支出


30302

  退休费

 137.41

30217

  公务接待费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0.60




30305

  生活补助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43.23




30307

  医疗费补助

 52.94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5.04




30309

  奖励金

 1.07

30229

  福利费

 6.3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64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8.81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4.85




人员经费合计

 2,056.06

公用经费合计

 184.6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部门: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6.76

0.00

21

0.00

21

5.76

8.64


8.64


8.6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1栏=(2+3+6)栏;3栏=(4+5)栏;7栏=(8+9+12)栏;9栏=(10+11)栏。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部门: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6栏各行=(1+2-3)栏各行;3栏各行=(4+5)栏各行。


说明: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此表为0万元。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

部门: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栏各行=(2+3)栏各行。

说明: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此表为0万元。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225.4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5.44万元,下降6.53%,主要原因是根据(武政[2020]9])和(武昌政办[2020]024])文件精神,对当年项目经费支出压减。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225.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5.40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22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0.73万元,占本年支出69.47%;项目支出984.67万元,占本年支出30.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25.4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5.44万元,下降6.53%。主要原因是根据(武政[2020]9])和(武昌政办[2020]024])文件精神,对当年项目经费支出压减。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25.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5.44万元,下降6.53 %。主要原因是根据(武政[2020]9])和(武昌政办[2020]024])文件精神,对当年项目经费支出压减。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25.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6万元,占0.85 %;一是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40万元,用于重阳节慰问退休人员;二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6万元,用于购置办公电脑。

公共安全()支出2,455.19万元,占76.12 %;一是行政运行1,519.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机关正常运转经费支出;二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2.47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工作、服装购置及依法治区工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45万元,占8.94 %;一是行政单位离退休191.5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齐工资等;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金缴费;三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调离、退休做实的单位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199.97万元,占6.20 %;一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1.05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出;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78.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54.23万元,占7.88 %;一是住房公积金173.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提租补贴及购房补助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82.87万元,支出决算为3,22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5%。其中:基本支出2,240.73万元,项目支出984.6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重大节日慰问经费3.40万元,主要成效:重阳节慰问退休科级老干部。

2)购置办公电脑经费24.16万元,主要成效:购置办公电脑,确保硬件设备到位,便于司法行政工作开展。

3)法制工作经费48.44万元,主要成效:集合政府法律顾问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依法办理行政案件、法制审查把关,加强执法协调监督,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要求,积极处理复杂疑难事务,为区政府科学依法决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服装购置经费19.20万元,主要成效:维护司法干警形象,更好的服务于司法行政执法。

5)依法治区工作经费4.83万元,主要成效: 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统筹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统筹谋划,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在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时,组织依法治区委员会等法治讲座、法治专题培训、工作推进会等。

6)人民调解经费322.37万元,主要成效:为了保障四级调解网络顺利运转,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为深化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将非诉机制挺在前面,优化营商环境,建成四级调解网络,每年化解矛盾纠纷万余件。

7)基层司法所经费36.35万元,主要成效: 司法所是我国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承担着辖区内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九大职能,在化解民间纠纷、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统一规范司法所建设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司法部、省司法厅对司法所基础设施都提出了系列要求,保障司法行政业务顺利开展。

8)普法宣传工作经费(扫黑除恶经费)35.31万元,主要成效:初步形成全媒体立体宣传格局,围绕中心,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教工作。法治宣传有利于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大力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氛围。

9)社区律师工作经费224.20万元,主要成效: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持续优化,强化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能,完善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监督。律师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面推行律师进农村、进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

10)法律援助工作经费113.89万元,主要成效: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规范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11)社区矫正管理经费56.90万元,主要成效:社区矫正监管网络基本建立,监管教育帮扶工作逐步规范,维护辖区内安全稳定,矫正效果日益显现。

12)社区矫正专项经费45.57万元,主要成效:深入开展排查整治,部署落实纸面服刑清查工作,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组织社区矫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三无人员进行矫正帮扶。

13)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经费29万元,主要成效:突出法治惠民,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进,做实公共法律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持续推进法援惠民生·服务农民工品牌建设活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4)防疫补助经费21.05万元,主要成效: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发放工作补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重大节日慰问经费3.40万元,属重阳节慰问退休科级老干部;二是购置办公电脑经费24.16万元,用于购置办公电脑。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2,708.62万元,支出决算为2,45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武政[2020]9])和(武昌政办[2020]024])文件精神,对当年项目经费支出压减,净减少200.2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57.91万元,支出决算为28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二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年初预算不安排,财政根据当年单位实际需求追加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62.47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医疗险缴费基数提高;二是因疫情防控,追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1.0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53.87万元,支出决算为25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0.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5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8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26.76万元,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9%其中:

1.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安排到预算单位,由财政统筹按单位需求追加。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因公出国()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其中:住宿费0万元、旅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杂费0万元。主要用于列明具体出访内容国际交流与合作团组0个、0人次;列明具体出访内容招商引资与会展团组0个、0人次;列明具体出访内容国际组织会议团组0个、0人次;列明具体出访内容境外培训团组0个、0人次;列明具体出访内容业务考察团组0个,列明具体出访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4%;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安排到预算单位,由财政统筹按单位需求追加。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4%,比年初预算减少12.36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费、保险费减少。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险等支出,其中:燃料费3万元;维修费2.75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1.40万元;安全奖励费用1.49万元;其他填写具体项目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截止202012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减少5.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省、市及区政府安排的接待任务。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国际访问0万元,主要用于0的接待工作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大型活动0万元,主要用于     的接待工作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外省市交流接待    0万元,主要用于0的接待工作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及0等接待活动0万元,主要用于0的接待工作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度增加0.36万元,增长4.35 %,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6万元,增长4.35%,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30万元,下降100.00%。因公出国()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燃料费增加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省、市及区政府安排的接待任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无)。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67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24.02万元,下降11.51 %。主要原因是根据(武政[2020]9])和(武昌政办[2020]024])文件精神,对当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压减。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9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组织对2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548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遵循科学规范、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法律援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8万元,执行数为113.89万元,完成预算的60.58%

主要产出和效果:

项目决策:武昌区2020年度法律援助经费项目立项规范,依据充分合理;经费预算执行基本到位;项目实施单位机构设置完整,管理分工明确。财政资金的投入确保了武昌区法律援助项目的顺利开展,项目年度绩效产出和效益基本完成了预期目标。但未提供绩效项目申报表,未设立项目长期执行目标,绩效指标体系不够完善。

项目与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机制健全,责任明确,业务管理方面该项目制定了工作站管理条例、法律援助服务管理办法等,业务制度较为健全,且基本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资金支出有完整的审批手续,但部分资金未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被挤占。

项目产出与效益完成。2020年武昌区法律援助案件完成率100%,案件质量评定结果的平均分均达到合格以上,但未达到优秀,法律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2020法律援助经费年初申报预算时主要是根据往年资金

一是使用情况申报预算资金,对项目的具体执行进行了细化,但未设定长期目标、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不利于对预期绩效目标与实际效果偏差情况进行分析,进而适当调整实际工作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项目经费使用出现不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2020法律援助经费项目支出在使用中部分未按照申请项目用途使用,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细化项目资金预算

申报预算时严格按照费用预算安排项目资金支出,明确各项费用预算,并结合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内容及要求,来细化项目预算资金支出的范围、方向和效果并设立绩效目标;根据项目特点和具体实施内容,分年度、分阶段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形成具体可衡量的目标任务;应结合项目特点设定相关的评价专业指标,客观反映项目绩效水平和目标实现程度。

2、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工作,严格项目经费按制度标准、预算标准使用

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组织、督促指导,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项目经费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经费支出范围,杜绝项目经费被违规挤占、挪作他用,保障财政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加强绩效指标体系的建设,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产出和效益指标,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合理编制项目资金的预算。

3、细化法援律师的准入、退出及考评机制,提高法援律师质量

加强对全区法律援助人员和律师进行专项工作培训,提升其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督促他们深入工作一线,最大程度提升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案件完成质量。

人民调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0万元,执行数为322.37万元,完成预算的89.55%

主要产出和效果:

项目决策:武昌区2020年度人民调解项目立项规范,依据充分合理;经费预算执行基本到位;项目实施单位机构设置完整,管理分工明确。财政资金的投入确保了武昌区人民调解项目的顺利开展,项目年度绩效产出和效益基本完成了预期目标。但未提供绩效项目申报表,未设立项目长期执行目标,绩效指标体系不够完善。

项目与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机制健全,责任明确,业务管理方面该项目制定了《武昌区首席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武昌区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等业务管理制度,业务制度较为健全,且基本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资金支出有完整的审批手续,但部分资金未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被挤占。

项目产出与效益完成。2020年武昌区人民调解案件完成率100%,案件卷宗质量合格率未达到100%,还有待提高。

人民调解的民间性、自治性,使得国家可以较少投入司法资源;人民调解的基层性,使得当事人免去旅途奔波之苦,可以花较少时间、费用和精力而获得纠纷的圆满解决;调解制度没有诉讼那么严格的程序规则要求,使得纠纷的解决更加快捷,人民调解这种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地体现了人民调解的效率效益价值,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尚未建立项目绩效指标体系。2020年人民调解经费年初申报预算时主要是根据往年资金使用情况申报预算资金,对项目的具体执行进行了细化,但未设定长期目标、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不利于对预期绩效目标与实际效果偏差情况进行分析,进而适当调整实际工作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项目经费使用出现不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

三是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质量合格率未达到100%。根据档案资料统计卷宗质量合格率97%,未达到100%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细化项目资金预算。申报预算时严格按照费用预算安排项目资金支出,明确各项费用预算,并结合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内容及要求,细化项目预算资金支出的范围、方向和效果并设立绩效目标;根据项目特点和具体实施内容,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形成具体可衡量的目标任务;应结合项目特点设定相关的评价专业指标,客观反映项目绩效水平和目标实现程度。

2、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工作,严格项目经费按制度标准、预算标准使用。加强组织,督促指导,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项目经费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经费支出范围,杜绝项目经费被违规挤占、挪作他用,保障财政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3、提高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质量。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对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质量每月进行考核。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市直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人民调解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创新矛盾化解方式,构建大调解武昌模式。发挥武昌律师资源优势,引入专业律师团队参与调解,在成功试点汉街联调中心的基础上,去年又筹备建立梅苑警民联调中心,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2020年两个中心成功调解纠纷728件,涉案金额近千万元。去年在武昌区成功举办武汉市社会矛盾纠纷集中化解专项行动现场会。与武昌区人民法院共同设立武昌区诉调对接中心,在中华路街试点由区法院法官、社区网格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三调联动工作,2020年共成功调解案件58件,化解了一批重大复杂案件。在诉调对接中心试点线上调解模式,纠纷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通过微信、法院网上调解系统进行调解,实现矛盾纠纷线上收集、线上对接、线上化解,线上调解成功案件数占总数比例高达56.9%

二、法制工作完成情况

注重加强源头控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制定《武昌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法制审核,筑牢法律防火墙2020年,对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决策、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40件,提出法律意见500余条,促进了依法行政,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获得了上级部门的好评。针对近年来征收拆迁遇到的矛盾难题,我们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征收、进项目,整合全区法治资源,建立征收工作法律服务体系,司法所+律所服务团队与各街道各片区项目对接,参与方案制定、法律政策宣传、矛盾纠纷化解,依法规范征收拆迁流程,取得了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的效果。深入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道路交通、网络诈骗、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城市管理、校园欺凌等行业整治,统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化行政执法、常态化文明创建等专项行动,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群众法治获得感持续提升。

三、疫情防控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疫情发生后,我局全员发动、闻令而动,第一时间选派60余名干部职工,奔赴杨园街卫生服务中心、首义街安华酒店等9个隔离点,下沉8个街道社区,开展一线防疫工作,对接贵州医疗队做好服务保障,积极协调党员、律师、慈善机构捐赠防疫钱物千万余元,彰显了武昌司法行政干警的责任担当。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配合防疫前线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法律建议近200件次;强化疫情法治宣传,录制依法防控宣传音频下发社区,推送法治宣传原创图文36篇,制作的法治动漫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组建法律服务团、党员律师先锋队,做好援企稳岗法律服务,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助力复工复产、疫后重振。严守监管安全底线,强化重点人员管控,以万全之策确保万无一失。针对刑释人员衔接,积极与监所对接,建立专属安置帮教小组,并逐步实现全覆盖,疫情期间共衔接接收刑释人员98人。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排查,通过电话、微信和电子定位等方式排查200余人,做到听声”“见人零差错。疫情期间,16名社区矫正对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作为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四、普法工作完成情况

高位谋划,坚持全员发动、上层推动、整体联动,强化工作调度,压实主体责任,2次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部署推进七五普法验收,织密责任网、共筑同心圆。深入开展全面自查、集中检查、整改督查等三查活动,组建4个专班,对全区84个普法成员单位进行覆盖式检查。及时梳理特色亮点,形成六个一抓建成果,全面做好省、市验收准备,我区七五普法工作受到武汉市检查组的高度赞扬。联合区大数据中心、融媒体中心、网格化中心,建成以法润武昌普法网站、武昌微邻里平台、大成武昌公众号为核心的新媒体普法矩阵。积极与瀛楚律所合作,开设武昌普法云课堂,以线上直播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周周讲,提高普法受众率、覆盖率。注重聚焦点、盯热点、解难点、释疑点,探索前置性、防范性、差异化、菜单式普法新模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以宪法+”为主题,以民法典为重点,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常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民守法,全年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780余场次,普法受众50万人次。注重发挥首府之区资源优势,与省司法厅联合举办典亮湖北·法润武昌民法典学习宣传启动仪式,124日国家宪法日与区委政法委联合开展宪法进社区活动,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筑牢安全基石,全力开展重点群体风险管控。一是安全维稳专项活动,开展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滚动摸排走访机制;二是风险排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监管和信息化管理;三是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咨询库,制作武昌区入矫心理测评系统

六、法律援助工作完成情况

2020

年,以助推经济民生发展为宗旨,促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一是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与文明创建、双评议、公共法律服务紧密结合;二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衔接联动机制。积极与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沟通协调,组织参与《辩护律师参与认罪认罚试点工作衔接办法(试行)》制定,落实认罚刑事全覆盖工作。推进公调对接、诉调对接工作;三是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七、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加宽拓展法律服务覆盖面,力求实现以服务促合作、以合作促共赢、以共赢促发展的目标,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坚持齐抓共管原则,与各单位和部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会商协调制度等协作机制;三是突出律师党建工作。坚决履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重大政治责任,在全市率先成立律师行业党委。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配合防疫前线工作,

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全员上阵战一线,二是依法防控强保障,三是严防死守稳后方。

已完成

2

促进了依法行政,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

全域联动,打好法治建设组合拳。一是关口前移控源头,二是破解难题抓重头三是依法治理硬拳头

已完成

3

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创新矛盾化解方式,构建大调解武昌模式。

全程提速,搭建矛盾化解“快车道”。一是推行警民联调;二是试行诉调对接;三是探索线上调解;四是拓展调解领域。

已完成

   4

部署推进七五普法验收,织密责任网、共筑同心圆。

全面收官,吹响普法验收集结号。一是检查验收盯重点。二是守正创新有特点。三是活动牵引增亮点。

已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2.…

(参考《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