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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 2021-02-01 16:41
  • 来源: 区司法局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武昌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武昌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武昌区司法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督察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区政府签署的重大涉法性文件审查工作。承担以区政府为政务信息公开对象的法制审查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3)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按规定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4)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

(5)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建设工作。

(6)指导全区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建设。

(7)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2)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改革和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昌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司法局总编制人数75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62人,其中:行政实有61人,工勤实有1人,事业实有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对律师事务所的投诉接待率、对有效投诉的查处率100%

(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件

(3)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99%

(4)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1%、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3%

(5)按时提交答辩,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备案率100%

(6)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5%;复议决定被撤销、确认违法及变更率<5%。

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59.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9.5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3.32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压减支出,项目支出比2020年预算减少190.40万元,下降16.07%

(二)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5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2.05万元,项目支出994.5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3.32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压减支出。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公共安全支出2,259.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61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884.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38万元;资本性支出25.9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59.55万元,其中:当年预算3,259.5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3.32万元,下降3.64%下降原因: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压减支出;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265.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7.10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机关干部实行级职并轨,基本工资调标。其中:

1.人员经费2,066.04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884.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3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齐工资、医疗补助

2. 商品和服务支出199.01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127.2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22.42万元;公务交通费49.35万元;业务补助经费0万元。

(二)项目支出994.5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90.40万元,下降16.07%,主要原因: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压减支出。其中:

1.一般行政事务管理事务(司法)项目79.96万元。主要用于武昌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及行政执法监督、法律顾问;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购置办公专用设备。

2.基层司法业务项目327.36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全区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14个司法所的建设及日常工作。

3.普法宣传项目49.92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建设,普法工作。

4.律师管理项目255.04万元。主要用于监督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5.公共法律服务项目188.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窗口咨询、服务等工作。

6.社区矫正项目94.22万元。主要用于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昌区司法局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2.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34万元,下降16.21%。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此项经费不纳入单位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此项经费不纳入单位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1.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34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压减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昌区司法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部门机关及下属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99.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1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23.2万元。包括:货物类74.2万元,工程类5万元,服务类144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合计144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20万元,社会管理性服务55万元,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0万元,技术性服务0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40万元,其他2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94.5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二部分

武昌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公开表1

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名称:武昌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259.5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类别分类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国防支出


一、基本支出

2,265.05

三、事业收入


3、公共安全支出

2,550.22

工资福利支出

1,884.66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4、教育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1.38

五、其他收入


5、科学技术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199.01

六、上级补助收入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3.09

二、项目支出

994.50

八、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8、卫生健康支出

209.63

三、上缴上级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11、农林水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301工资福利支出

1,884.66



15、金融支出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1,167.55



1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1.38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307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

266.61

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310资本性支出

25.96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11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21、预备费


312对企业补助




22、其他支出


313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23、债务付息支出


399其他支出




24、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3,259.55

本年支出合计

3,259.55

本年支出合计

3,259.5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3,259.55

支出总计

3,259.55

支出总计

3,259.55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公开表2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名称:武昌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上年结转


财政拨款

其他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3,259.55

3,259.5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550.22

2,550.22











20406

司法

2,550.22

2,550.22











2040601

行政运行(司法)

1,555.72

1,555.72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

79.96

79.96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327.36

327.36











2040605

普法宣传

49.92

49.92











2040606

律师管理

255.04

255.04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188.00

188.00











2040610

社区矫正

94.22

94.2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3.09

233.0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33.09

233.09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41.39

141.39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1.70

91.7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09.63

209.6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09.63

209.6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5.85

45.85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63.78

163.7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66.61

266.6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66.61

266.6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83.57

183.57











2210202

提租补贴

38.69

38.68











2210203

购房补贴

44.35

44.35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公开表3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名称:武昌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1

2

3

4

5

6


合计

3,259.55

2,265.05

994.5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550.22

1,555.72

994.50




20406

司法

2,550.22

1,555.72

994.50




2040601

行政运行(司法)

1,555.72

1,555.72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

79.96


79.96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327.36


327.36




2040605

普法宣传

49.92


49.92




2040606

律师管理

255.04


255.04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188.00


188.00




2040610

社区矫正

94.22


94.2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3.09

233.0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33.09

233.09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41.39

141.39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1.70

91.7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09.63

209.6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09.63

209.6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5.85

45.85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63.78

163.7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66.61

266.6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66.61

266.6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83.57

183.57





2210202

提租补贴

38.69

38.68





2210203

购房补贴

44.35

44.35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公开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名称:武昌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259.5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类别分类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国防支出




一、基本支出

2,265.05

2,265.05




3、公共安全支出

2,550.22

2,550.22


工资福利支出

1,884.66

1,884.66




4、教育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1.38

181.38




5、科学技术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199.02

199.02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3.09

233.09


二、项目支出

994.50

994.50




8、卫生健康支出

209.63

209.63


三、上缴上级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11、农林水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301工资福利支出

1,884.66

1,884.66




15、金融支出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1,167.56

1,167.56




1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1.38

181.38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307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

266.61

266.61


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310资本性支出

25.96

25.96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11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21、预备费




312对企业补助






22、其他支出




313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23、债务付息支出




399其他支出






24、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3,259.55

本年支出合计

3,259.55

3,259.55


本年支出合计

3,259.55

3,259.55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3,259.55

支出总计

3,259.55

3,259.55


支出总计

3,259.55

3,259.55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部门公开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名称:武昌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21年预算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合计

3,259.55

2,265.05

994.5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550.22

1,555.72

994.50

20406

司法

2,550.22

1,555.72

994.50

2040601

行政运行(司法)

1,555.72

1,555.72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

79.96


79.96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327.36


327.36

2040605

普法宣传

49.92


49.92

2040606

律师管理

255.04


255.04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188.00


188.00

2040610

社区矫正

94.22


94.2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3.09

233.0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33.09

233.09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41.39

141.39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1.70

91.7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09.63

209.6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09.63

209.6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5.85

45.85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63.78

163.7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66.61

266.6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66.61

266.6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83.57

183.57


2210202

提租补贴

38.69

38.69


2210203

购房补贴

44.35

44.35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部门公开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名称:武昌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21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

**

1

2

3


合计

2,265.05

2,066.04

199.01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884.66

1,884.66


30101

基本工资

256.86

256.86


30102

津贴补贴

418.24

418.24


30103

奖金

760.63

760.63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1.70

91.7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5.85

45.85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23.79

123.79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01

4.01


30113

住房公积金

183.57

183.5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99.01


199.01

30201

办公费

30.00


30.00

30202

印刷费

10.00


10.00

30203

咨询费

15.00


15.00

30204

手续费

0.30


0.30

30205

水费

0.20


0.20

30206

电费

0.50


0.50

30207

邮电费

2.00


2.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50


0.50

30211

差旅费

1.00


1.00

30213

维修(护)费

5.00


5.00

30214

租赁费

1.00


1.00

30215

会议费

1.00


1.00

30216

培训费

3.85


3.85

30217

公务接待费

1.42


1.42

30226

劳务费

30.51


30.51

30227

委托业务费

2.00


2.00

30228

工会经费

5.14


5.14

30229

福利费

6.42


6.42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00


21.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9.35


49.35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82


12.82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1.38

181.38


30302

退休费

141.39

141.39


30307

医疗费补助

39.99

39.99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公开表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名称:武昌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合计

22.42



21.00

1.4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2.42



21.00

1.42

20406

司法

22.42



21.00

1.42

2040601

行政运行(司法)

22.42



21.00

1.42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名称:武昌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说明:武昌区司法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武昌区司法局(部门名称)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名称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填报人

王子纯

联系电话

88936672

部门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总体资金情况

当年预算收支


占比

近两年收支情况

2020

2019

收入构成

财政拨款

3,259.55


100%

3,225.40

3,320.49

其他资金






合计

3,259.55


100%

3,225.40

3,320.49

支出构成

基本支出

2,265.05


100%

2,240.74

2,080.75

项目支出

994.50


100%

984.66

1,239.74

合计

3,259.55


100%

3,225.40

3,320.49

部门职能概述

      武昌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督察工作。
    (二)负责组织起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区政府签署的重大涉法性文件审查工作。承担以区政府为政务信息公开对象的法制审查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按规定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区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改革和质量。

年度工作任务

(一)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对律师事务所的投诉接待率、对有效投诉的查处率100%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件
(三)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99%
(四)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1%、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3%
(五)按时提交答辩,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备案率100%
(六)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5%;复议决定被撤销、确认违法及变更率<5%。

整体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

年度目标

目标1:不断提升依法治区工作水平。     目标2:全面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目标3: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目标4: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目标5: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目标1: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对律师事务所的投诉接待率、对有效投诉的查处率100%
目标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件
目标3: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99%
目标4: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1%、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3%
目标5:按时提交答辩,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备案率100%
目标6: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5%;复议决定被撤销、确认违法及变更率<5%。

长期目标1:

不断提升依法治区工作水平,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长期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应诉率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75%

质量指标

撤销率

复议决定被撤销、确认违法及被变更。

<5%

数量指标

完成率

按时提交答辩;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备案。

100%

长期目标2:

全面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长期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法援数量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件。

800

质量指标

法援质量

做好法援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达到全面合格。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法援效益

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社会效益指标

法援效益

坚持诚信公正、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可持续影响

法援影响

坚持诚信公正、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长期目标3:

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长期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覆盖率

全区律师进社区全覆盖。


质量指标

受理,查处率

法律服务工作投诉受理,查处率。

100%

长期目标4:

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长期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民调制度

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制度。


质量指标

成功率

调解民间纠纷成功率。

≥99%

长期目标5:

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措施。

长期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重新犯罪率

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

<1%

质量指标

重新犯罪率

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

<3%

年度目标1:

按时提交答辩,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备案率100%、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5%;复议决定被撤销、确认违法及变更率<5%。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

预期当年实现值

2020

2019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文件备案率

100%

100%

100%

审查率

质量指标

应诉率

≥75%

≥75%

≥75%

应诉率

年度目标2:

受理、办理、评查法律援助案件800件。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

预期当年实现值

2020

2019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案件

800

1000

800


评查指标

评查案件

80

100

80


年度目标3:

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对律师事务所的投诉接待率、对有效投诉的查处率100%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

预期当年实现值

2020

2019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社区律师

100%

100%

100%


年度目标4:

人民调解民间纠纷成功率99%以上。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

预期当年实现值

2020

2019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纠纷化解

99%

99%

99%


年度目标5:

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1%、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3%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

预期当年实现值

2020

2019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重新犯罪控制率

1%

1%

1%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重新犯罪控制率

3%

3%

3%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 依法治区工作经费(项目名称)项目申报表

                                                                资金单位:元

项目名称

依法治区工作经费

项目代码

GZXX/005004001/001

项目主管部门

办公室(依法治区办)

项目执行单位

武昌区司法局机关

项目负责人

熊笙先

联系电话

88936674

项目申请理由

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②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

③深入开展法制建设使各项法律法规更好的为基层服务。

项目主要内容

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督察工作。

项目总预算

120000.00

项目当年预算

50000.00

项目前两年预算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①前两年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10万元

②当年预算变动情况及理由:按照财政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项目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项目

金额

合计

 50000.00

1.财政拨款收入

 50000.00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50000.00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0 

3.上级补助收入

0

4.事业收入

0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7.其他收入

0 

8.上年结转、结余

0 

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余结转

      0

9.往来资金

0 


依据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

项目支出明细测算

项目支出明细

金额

合计

27万元

1法治讲座、法治专题培训班

15万元

2印制文件资料

12万元

3


4


5


6


7



测算依据及说明

①组织依法治区委员会领导班子法治讲座、法治专题培训班开支,预算15万元;

②组织各级会议、省市区各级法治督察活动、印制文件会议资料、印刷品开支,预算12万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

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

项目年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按时完成资金使用

100%


成本指标

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预

算使用相关

经费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健康发展

推动我区健

康协调发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

法治保障

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

提供法制保



2. 法制工作经费(项目名称)项目申报表

资金单位:元

项目名称

法制工作经费

项目代码

GZXX/005004001/002

项目主管部门

法治督察科

项目执行单位

武昌区司法局机关

项目负责人

郑洁

联系电话

88936143

项目申请理由

①承担全市立法行政复议依法行政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审查规章评估译审等工作;

②做好立法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对重大疑难案件聘请专家法律顾问参与审理;及时准确做好区政府规章翻译工作;

③指导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项目主要内容

①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规章公示译审评估清理公告;

②行政复议应诉听证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③聘请法律顾问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论证受托办理政府重大疑难案件;

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

项目总预算

2880000.00

项目当年预算

600000

项目前两年预算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①前两年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60万元

②当年预算变动情况及理由:按照财政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项目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项目

金额

合计

600000.00

1.财政拨款收入

600000.00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600000.00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0 

3.上级补助收入

0

4.事业收入

0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7.其他收入

0 

8.上年结转、结余

0 

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余结转

      0

9.往来资金

0 


依据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

项目支出明细测算

项目支出明细

金额

合计

62万元

1政府法律顾问费

20万元

2办案经费

30万元

3办公经费

5万元

4人员经费

7万元

5


6


7



测算依据及说明

①政府法律顾问费20万元。按照《武昌区行政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武昌政[2016]14号))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家律所5万元/年。

②办案经费预计30万元(根据案件发生数,据实结算)。按照《武昌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服务收费参考标准(暂行)》文件要求,支付案件办理差旅费;律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费用1500元/件;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费用一审6000元/件,二审3000元/件,再审案件协商议价。

③办公经费5万元。

④聘用人员袁苑人员经费7万元/年。


项目绩效总目标

推动我区健康协调发展,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法治保障。

项目年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应诉率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75%


审查率

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率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按时完成资金使用

100%


成本指标

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预

算使用相关

经费

60


效益指标

环境效益指标

法制环境

政府重大决

策有法可依为积极营造

复兴我区提

供良好的法

制环境。



                

3. 人民调解经费(项目名称)项目申报表

资金单位:元

项目名称

人民调解经费

项目代码

GZXX/005004001/004

项目主管部门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项目执行单位

武昌区司法局机关

项目负责人

雷鸣

联系电话

88936151

项目申请理由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关于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武办发[2014]7号)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联动机制。

2.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

项目主要内容

①负责制定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

②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民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③指导监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④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

项目总预算

25740000.00

项目当年预算

2933400.00

项目前两年预算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①前两年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395.88万元   2020年360万元

②当年预算变动情况及理由:按照财政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项目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项目

金额

合计

  2933400.00

1.财政拨款收入

  2933400.00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2933400.00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0 

3.上级补助收入

0

4.事业收入

0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7.其他收入

0 

8.上年结转、结余

0 

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余结转

      0

9.往来资金

0 


依据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

测算依据及说明

①首席调解员经费151.221万元。按照武办法【2014】7号文件要求,实际由57人×12月×(2150元+50元管理费)+57人×130元保险费的标准组成;

②专业调委会经费147.159万元。根据鄂办法【2011】8号文件要求,30名专职调解员补贴(含社保)及办公经费;

③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奖励性经费60万元。根据市武综发【2010】2号文件精神,每案件按150-300元标准计算;根据司发〔2018〕2号文件精神,专职调解员固定补贴标准和调解员(含专、兼职)调解纠纷补贴标准由区司法局与区财政局共同确定,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的提升进行动态增长。

④民调经费17.1万元。171个调委会,1000元/年;

⑤教师经费6,000元。全区统一标准,1人×500元/月;

⑥诉调对接工作经费67.68万元。律师调解员值班补贴,每名律师调解员值班一天300元,300元/天*22天*4人*12月=31.68万元,律师调解员案件以奖代补经费30件/月,每件1000元,共36万;


项目绩效总目标

缓解社会基层矛盾,调解民间纠纷成功率99%以上。

项目年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纠纷化解

人民调解民间纠纷成功率

99%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按时完成资金使用

100%


成本指标

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预

算使用相关

经费

293.34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缓解矛盾

缓解社会基

层矛盾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调解满意

对纠纷调解基本满意



4. 基层司法所经费(项目名称)项目申报表

资金单位:元

项目名称

基层司法所经费

项目代码

GZXX/005004001/003

项目主管部门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项目执行单位

武昌区司法局机关

项目负责人

雷鸣

联系电话

88936151

项目申请理由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关于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武办发[2014]7号)建立健全基层司法所建设。

2.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

项目主要内容

①排查调处辖区内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正常死亡案件。

②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培训调解人员。

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乡镇(街)、社区(村)依法治理。

④办理刑释解教人员登记,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至帮教工作。

⑤为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⑦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⑧完成区司法局和乡镇(街)交给的其他任务。

项目总预算

3061440.00

项目当年预算

340160.00

项目前两年预算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①前两年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42.52万元   2020年42.52万元

②当年预算变动情况及理由:按照财政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项目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项目

金额

合计

 340160.00

1.财政拨款收入

 340160.00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340160.00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0 

3.上级补助收入

0

4.事业收入

0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7.其他收入

0 

8.上年结转、结余

0 

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余结转

      0

9.往来资金

0 

                                             

依据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

项目支出明细测算

项目支出明细

金额

合计

42.52万元

1司法所补助经费

28万元

2司法助理员补贴经费

14.52万元

3


4


5


6


7



测算依据及说明

①司法所补助经费28万元。按照武政办【2006】77号文件要求,14个街道司法所每年2万元标准计算;

②司法助理员补贴经费14.52万元。根据人社部发【2009】 172号文件精神,对于基层工作人员据实计算填列,按警衔标准补贴。"


项目绩效总目标

缓解社会基层矛盾,调解民间纠纷成功率99%以上。

项目年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纠纷化解

人民调解民间纠纷成功率

99%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按时完成资金使用

100%


成本指标

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预

算使用相关

经费

34.016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缓解矛盾

缓解社会基

层矛盾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调解满意

对纠纷调解基本满意



5. 普法宣传工作经费(扫黑除恶经费)(项目名称)项目申报表

资金单位:元

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工作经费(扫黑除恶经费)

项目代码

GZXX/005004001/005

项目主管部门

普法和依法治理科

项目执行单位

武昌区司法局机关

项目负责人

计正泰

联系电话

88936672

项目申请理由

1.根据中央和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及人大决议;市委《关于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城市建设的意见》(武发[2015]2号)

2.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项目主要内容

①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②指导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项目总预算

3494400.00

项目当年预算

499200.00

项目前两年预算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①前两年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62.4万元   2020年62.4万元

②当年预算变动情况及理由:按照财政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项目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项目

金额

合计

 499200.00

1.财政拨款收入

 499200.00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499200.00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0 

3.上级补助收入

0

4.事业收入

0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7.其他收入

0 

8.上年结转、结余

0 

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余结转

      0

9.往来资金

0 


依据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

项目支出明细测算

项目支出明细

金额

合计

62.4万元

1普法经费

62.4万元

2


3


4


5


6


7



测算依据及说明

按照鄂财行发【2006】37号和鄂发【2016】24号文件精神,以我区104万常住人口,人均普法经费0.6元/年的标准计算。


项目绩效总目标

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新媒体普法,扩大普法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项目年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普法人次

全年完成普法人次

20


质量指标

人员满意度

接受普法人员满意度

≥9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按时完成资金使用

100%


成本指标

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预

算使用相关

经费

49.92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普法程度

提高广大群

众的法制意

识和法律水



可持续影响指标

法制宣传教育

全民推进法

治武汉建设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员满意度

接受普法人员满意度

≥90%


6. 社区矫正管理经费(项目名称)项目申报表

资金单位:元

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管理经费

项目代码

GZXX/005004001/008

项目主管部门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

项目执行单位

武昌区司法局机关

项目负责人

戴小颖

联系电话

88712297

项目申请理由

①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②保障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经费

项目主要内容

①负责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指导街道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②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督办和检查考核;负责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系统数据核查和报送,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

③负责与监狱、看守所联络,掌握刑释解矫人员的基本情况;

④负责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项目总预算

8478000.00

项目当年预算

942240.00

项目前两年预算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①前两年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124万元   2020年124万元

②当年预算变动情况及理由:按照财政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项目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项目

金额

合计

 942240.00

1.财政拨款收入

 942240.00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942240.00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0 

3.上级补助收入

0

4.事业收入

0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7.其他收入

0 

8.上年结转、结余

0 

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余结转

      0

9.往来资金

0 


依据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

项目支出明细测算

项目支出明细

金额

合计

195万元

1司法矫正经费

120万元

2两劳经费

4万元

3协助开展社矫工作经费

71万

4


5


6


7



测算依据及说明

①司法矫正经费120万元。根据市武办发【2012】18号文件精神,实际在册社矫人员600人,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标准测算;

②两劳经费4万元。根据中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用于安置帮教、职业技能培训及志愿者工作经费。

③协助开展社矫工作经费71万。依据《社矫法》第六条,用于居(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协助社区矫正的工作经费。142个社区×5000元/年=71万"


项目绩效总目标

管理好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1%

项目年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社工人员经费

保障专职社

工人员经费

100%


质量指标

重新犯罪率

矫正对象重

新犯罪率

1%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按时完成资金使用

100%


成本指标

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预

算使用相关

经费

94.224万元


7. 社区律师工作经费(项目名称)项目申报表

资金单位:元

项目名称

社区律师工作经费

项目代码

GZXX/005004001/006

项目主管部门

律师工作科

项目执行单位

武昌区司法局机关

项目负责人

窦留献

联系电话

88936321

项目申请理由

①监督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②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信用信息网上公开规范;

③同时加强律师公证管理和诚信建设,及时受理、调查处理相关投诉等;

项目主要内容

①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负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

②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落实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措施和办法。

③负责监督落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项目总预算

20403200.00

项目当年预算

2550400.00

项目前两年预算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①前两年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318.8万元   2020年318.8万元

②当年预算变动情况及理由:按照财政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项目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项目

金额

合计

 2550400.00

1.财政拨款收入

 2550400.00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2550400.00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0 

3.上级补助收入

0

4.事业收入

0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7.其他收入

0 

8.上年结转、结余

0 

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余结转

      0

9.往来资金

0 


依据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

项目支出明细测算

项目支出明细

金额

合计

318.8万元

1社区律师补贴

244.8万元

2宣传经费

51万元

3培训、案件奖励

23万元

4


5


6


7



测算依据及说明

此标准由社区律师补贴、培训、案件奖励及表彰费用组成,经两次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年12号文件;

①社区律师补贴170人*1200元/月*12=244.8万元;

②宣传经费170*3000元/年=51万元

③培训、案件奖励23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监督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查处律师违纪违规,

项目年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社区律师

全区律师进社区全覆盖

100%


质量指标

查处率

律师违纪违

规投诉查处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按时完成资金使用

100%


成本指标

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预

算使用相关

经费

255.04万元


8. 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名称)项目申报表

资金单位:元

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工作经费

项目代码

GZXX/005004001/007

项目主管部门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项目执行单位

武昌区司法局机关

项目负责人

张铮

联系电话

88936445

项目申请理由

①根据《法律援助条例》、《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

②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权益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项目主要内容

①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

②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③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

项目总预算

8904000.00

项目当年预算

1880000.00

项目前两年预算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①前两年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188万元   2020年188万元

②当年预算变动情况及理由:按照财政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项目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项目

金额

合计

 1880000.00

1.财政拨款收入

 1880000.00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1880000.00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0 

3.上级补助收入

0

4.事业收入

0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7.其他收入

0 

8.上年结转、结余

0 

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余结转

      0

9.往来资金

0 


依据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

项目支出明细测算

项目支出明细

金额

合计

290.28万元

1案件经费

204.4万元

2律师值班经费

70.28万元

3法律援助事项经费

3.6万元

4其他支出

12万元

5


6


7



测算依据及说明

①案件经费支出统筹打包204.4万。市局2019年给我区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绩效目标数是1000件,我区实际完成受理案件2240件(含认罪认罚案件1075件),2020年因疫情原因未下达明确目标,但截至12月份已受理案件1393件(含认罪认罚案件406件),2021年案件目标数预估为1000件(其中刑事案件约为250件,民事750件),认罪认罚案件目标数预估为360件。经费支出标准为:代理各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仲裁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按每件2000元标准支付费用;代理刑事案件,按每件1600元标准支付;值班律师为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提供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见证签署具结书等)的,在值班补贴标准外,另按每件400元支付补贴。我区2021年度的法律援助案件经费开支金额约为2044000元。

②律师值班经费70.28万。区法律援助中心(每天3人)、区法援中心驻武昌看守所工作站(每天1人)、区法援中心驻区法院工作站(每天2人)、区法援中心驻区检察院工作站(每天1人)律师值班按每人每天400元的标准支付费用。我区2021年度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经费开支金额约为702800元。

③法律援助事项经费3.6万。2019年我区值班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事项(代拟法律文书、诉前调查及翻译服务)60件,因疫情影响2020年截止12月份,     我区值班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3件,2021年法律援助事项预估60件。经费支出标准为:需翻译服务的,按每件600元支付翻译费用;法律服务人员为受援人代拟法律文书的,按每件600元支付费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接受侦查机关询问时,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社会律师到场,按每人每次200元支付费用。我区2021年度的法律援助事项经费开支金额约为36000元。

④其他支出12万元。2021年我区法律援助宣传、培训、表彰奖励、调研、文书档案、质量评估所需费用约需50000元。“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及日常维护费用约需50000元。法律援助工作的其他必要开支约需20000元。合计120000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

使困难群众受益于法律援助,帮助挽回经济损失,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年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法援案件数量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800


质量指标

法援案件质量

做好法援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达到全面合格。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按时完成资金使用

100%


成本指标

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预

算使用相关

经费

188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法律援

助服务

提供法律援

助服务、维

护社会和谐

稳定



困难群众法律援助

使困难群众

受益于法律援助,帮助

挽回经济

损失。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坚持诚信公

正、切实

维护弱势群

体合法权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公民法律保护

保障公民享

受公正法律

保护,构建

社会主义法

治社会,实

现社会公平

正义。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接待处理率

对受援人的

接待、处理率

100%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