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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督察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区政府签署的重大涉法性文件审查工作。承担以区政府为政务信息公开对象的法制审查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3、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按规定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4、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
5、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建设工作。
6、指导全区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建设。
7、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2、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改革和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总编制人数75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64人,其中:行政实有64人,事业实有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我局2020年有如下工作目标及指标值:
(一)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对律师事务所的投诉接待率、对有效投诉的查处率100%;
(二)社区法律顾问授课场次550场次;
(三)办理法律援助事务750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
(四)完成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抓好街道、社区、窗口单位和行业性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
(五)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99%;
(六)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0.5%;
(七)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3%;
(八)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成普法工作覆盖人数18万人。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38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2.8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2.38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根据《武汉市武昌区机构改革方案》(武文[2019]16号)要求,原区政府办(法制办)的法制工作职责与区司法局职责整合,职能更新,新增法制工作经费及依法治区工作经费。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8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7.95万元,项目支出1,184.9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2.38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根据《武汉市武昌区机构改革方案》(武文[2019]16号)要求,原区政府办(法制办)的法制工作职责与区司法局职责整合,职能更新,新增法制工作经费及依法治区工作经费。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708.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2.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8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823.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7.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16万元;资本性支出6.8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82.87万元,其中:当年预算3,382.8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2.38万元,增长1.88%,增长原因:是根据《武汉市武昌区机构改革方案》(武文[2019]16号)要求,原区政府办(法制办)的法制工作职责与区司法局职责整合,职能更新,新增法制工作经费及依法治区工作经费。
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197.9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7.205万元,增长5.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晋升等因素。
其中:
1.人员经费1,988.99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823.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1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医疗补助,提租补贴等支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208.96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13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26.76万元;公务交通费47.20万元;业务补助经费0万元。
(二)项目支出1,184.9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4.82万元,下降4.42%,主要原因是经常性项目人民调解经费、一次性项目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经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费减少。
其中:
1. 依法治区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
2. 置装服项目19.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统一着装。
3. 法制工作经费项目60万元。主要用于武昌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及行政执法监督、法律顾问。
4. 基层司法所经费项目42.52万元。主要用于14个司法所的建设及日常工作。
5. 人民调解经费项目360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全区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6. 普法宣传工作经费(扫黑除恶经费)项目62.40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建设,七五普法工作。
7. 社区律师工作经费项目318.80万元。主要用于监督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 法律援助经费项目18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窗口咨询、服务等工作。
9.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项目124万元。主要用于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6.7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98万元,增长7.9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因此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因此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为零。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5.7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9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定额的调整,但我局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相关制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及下属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08.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04.92万元。包括:货物类 64.02万元,工程类 5 万元,服务类 235.9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84.92万元。
八、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 人民调解经费(项目名称)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
人民调解经费 |
主管部门 |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
项目执行单位 |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
项目负责人 |
龙洁 |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
88936672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支出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概况 |
预算合计3600000元,其中:首席调解员经费1801800元;专业调委会1182000元;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奖励性经费441200元;民调经费169000元;教师经费6000元。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1)首席调解员经费1,801,800元。按照武办发【2014】7号文件要求,实际由77人×1950元×12的标准组成;
(2)专业调委会经费1,182,000元。根据鄂办发【2011】8号文件要求,30名专职调解员补贴(含社保)及办公经费;
(3)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奖励性经费441200元。根据市武综发【2010】2号文件精神,每案件按150-300元标准计算;
(4)民调经费169,000元。169个调委会,1000元/年;
(5)教师经费6,000元。全区统一标准,1人×500元/月。
|
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1)首席调解员经费1,801,800元。按照武办发【2014】7号文件要求,实际由77人×1950元×12的标准组成;
(2)专业调委会经费1,182,000元。根据鄂办发【2011】8号文件要求,30名专职调解员补贴(含社保)及办公经费;
(3)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奖励性经费441200元。根据市武综发【2010】2号文件精神,每案件按150-300元标准计算;
(4)民调经费169,000元。169个调委会,1000元/年;
(5)教师经费6,000元。全区统一标准,1人×500元/月。 |
项目总投入 |
3600000.00 |
项目当年预算 |
3600000.00
|
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万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调解故事案例报送 |
调解故事案例报送情况 |
每季度一件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调解社会敏感纠纷率 |
调解社会敏感纠纷情况 |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街道调委会协议履行率 |
街道调委会协议履行情况 |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民调解成功率 |
人民调解纠纷化解成功率 |
≥99%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民调解系统录入率 |
人民调解系统录入情况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司法所工作人员参训率 |
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卷宗质量 |
及时整理移交卷宗 |
|
2020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人民调解经费 |
严格按照预算完成经费支出 |
360万 |
202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调解对象回访满意度 |
对纠纷调解基本满意 |
≥90% |
2. 社区矫正管理经费(项目名称)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
社区矫正管理经费 |
主管部门 |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
项目执行单位 |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
项目负责人 |
龙洁 |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
88936672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支出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概况 |
预算合计1240000元,其中:社会矫正经费1200000元,两劳经费40000元。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预算合计1240000元。其中:①司法矫正经费120万元。根据市武办发【2012】18号文件精神,实际在册社矫人员600人,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标准测算; ②两劳经费4万元。根据中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用于安置帮教、职业技能培训及志愿者工作经费。
|
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预算合计1240000元。其中:①司法矫正经费120万元。根据市武办发【2012】18号文件精神,实际在册社矫人员600人,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标准测算; ②两劳经费4万元。根据中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用于安置帮教、职业技能培训及志愿者工作经费。 |
项目总投入 |
1240000.00 |
项目当年预算 |
1240000.00
|
|
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万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置帮教率 |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率 |
95%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电子腕带告警处置率 |
矫正人员电子腕带告警处置率 |
95%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 |
确保服刑人员信息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服刑人员再犯罪率 |
矫正人员犯罪率
|
≤1%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 |
矫正人员脱、漏管率 |
≤5%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审前社会调查率 |
拟社区矫正人员调查评估率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执法,档案、台账规范 |
及时整理移交档案
|
|
2020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社区矫正管理经费 |
按时完成资金使用 |
124万 |
3.基层司法所经费(项目名称)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
基层司法所经费 |
|
主管部门 |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
项目执行单位 |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
|
项目负责人 |
龙洁 |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
88936672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支出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概况 |
预算合计425200元,其中:司法所补助经费280000元,司法助理员补贴145200元。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1)司法所补助经费280,000元。按照武政办【2006】77号文件要求,14个街道司法所每年2万元标准计算;
(2)司法助理员补贴经费145,200元。根据人社部发【2009】172号文件精神,对于基层工作人员据实计算填列;
|
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1)司法所补助经费280,000元。按照武政办【2006】77号文件要求,14个街道司法所每年2万元标准计算;
(2)司法助理员补贴经费145,200元。根据人社部发【2009】172号文件精神,对于基层工作人员据实计算填列;
|
项目总投入 |
425200.00 |
项目当年预算 |
425200.00
|
|
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万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基层司法所经费 |
严格按照预算完成经费使用 |
42.52万 |
4. 普法宣传工作经费(扫黑除恶经费)(项目名称)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
普法宣传工作经费(扫黑除恶经费) |
|
主管部门 |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
项目执行单位 |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
|
项目负责人 |
龙洁 |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
88936672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支出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概况 |
预算为624000元。普法工作为:拟定全区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按照鄂财行发【2006】37号和鄂发【2016】24号文件精神,以我区130万常住人口,人均普法经费0.6元/年的标准计算。 |
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按照鄂财行发【2006】37号和鄂发【2016】24号文件精神,以我区130万常住人口,人均普法经费0.6元/年的标准计算。 |
项目总投入 |
624000.00 |
项目当年预算 |
624000.00
|
|
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万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
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加强媒体宣传工作 |
加强全区普法培训讲座 |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
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推动依法治理提档升级 |
推动依法治理提档升级情况 |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
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使用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普法宣传工作经费 |
严格按照预算完成经费使用 |
62.4万 |
5. 社区律师工作经费(项目名称)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
社区律师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
项目执行单位 |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
|
项目负责人 |
龙洁 |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
88936321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支出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概况 |
2013年5月,根据市委政府武办发【2013】3号文件精神,武昌区司法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正式启动了社区律师工作,组织律师点对点扎根社区。2014年8月,区委常务会批准了武昌区司法局“关于新增社区律师及请拨工作使用经费的情况汇报”,同意增加社区律师至170名并相应增加了社区律师服务工作补贴及工作经费,实现了“律师服务一对一服务社区”全覆盖。完成了构建了基层律师社区法律服务网络。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此标准由社区律师补贴、培训、案件奖励及表彰费用组成,经两次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
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社区律师工作经费项目采取律师自愿报名、组织筛选、网上公示、岗前培训、双向选择、统一指派六个步骤确定社区律师,确定后律师与社区签订“社区法律顾问协议书”、区司法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事务所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协议书”。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开展业务培训、定期检查评估、出台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奖励及补贴办法、以及对社区律师工作的绩效考评等有效措施来监督社区律师工作的实施,控制项目质量。 |
项目总投入 |
3188000.00 |
项目当年预算 |
3188000.00
|
|
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万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场次完成率 |
法治讲座、培训场次 |
100场次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到岗率 |
值班律师到岗率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调解纠纷完成率 |
调解民间纠纷成功率 |
≥99%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法律援助案件完成率 |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 |
800件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接待法律咨询完成率 |
接待法律咨询人次 |
8000人次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上门服务完成率 |
|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法律顾问协议完成率 |
法律顾问协议完成情况 |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考评合格率 |
案件评查合格率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协议书完成率 |
法律援助申请书完成率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撰写典型案例比律 |
优秀典型案例比例
|
5% |
2020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及时率 |
按时完成预算使用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社区律师工作经费 |
严格按照预算完成经费使用 |
318万 |
202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法律知识普及率 |
全年完成普法人次 |
20万人次 |
202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生活质量提高率 |
缓解社会基本矛盾 |
|
202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满意度 |
对纠纷调解基本满意 |
≥90% |
6. 法律援助经费(项目名称)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
法律援助经费 |
|
主管部门 |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
项目执行单位 |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
|
项目负责人 |
龙洁 |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
88936325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支出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概况 |
依托接待窗口、工作站点、“12348”热线、网络等新媒体,构建多元化服务平台,增强咨询服务的可及性。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公共法律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在《法律援助条例》和省、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基础上,逐步将涉及教育、移民、医药、婚姻家庭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涉访涉诉信访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设武昌法律援助中心驻“调解网”工作站,以“调解网”为平台,尝试或实现集援务公开、咨询服务、网上审查、监管于一体的网上管理服务,实现互联网+武昌法援运行模式。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法律援助经费188万元。其中:①案件经费支出统筹打包120万。1、代理各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仲裁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约210件,按每件2000元标准支付费用,预计42万;2、刑事案件实行阶段支付费用,分三个阶段、标准付费,侦查阶段,按每件1200元标准支付,审查起诉阶段,按每件1200元标准支付,审判阶段,按每件1600元标准支付,预计约500件次,预计68万元=500件*(1200+1200+1600)元/3;3、非诉案件约140件,根据标的额按照300—800元标准支付费用,预计10万。 ②律师值班经费42万。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法援中心驻武昌看守所工作站、区法援中心驻区法院工作站、区法援中心驻区信访局工作站律师值班,按每人每天300元的标准支付费用。 ③法律援助事项经费26万。包含安排本单位以外法律服务人员值班接待咨询的或为受援人代拟法律文书费用、翻译费4万;“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及日常维护费用10万;法律援助宣传、培训、表彰奖励、调研、文书档案、质量评估、检查所需费用10万;其他必要开支2万。
|
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制定了《武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并为更好地为广大受援群众服务,总结出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规范服务制等具体操作制度。 |
项目总投入 |
1880000.00 |
项目当年预算 |
1880000.00
|
|
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万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法援案件及事务完成率 |
法援案件及事务完成率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法律案件质量评估合格率 |
案件评查合格率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2020年元月—2020年12月 |
按时完成预算使用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法律援助及律师顾问团经费 |
严格按照预算完成经费使用 |
188万 |
202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影响率 |
缓解社会基本矛盾 |
|
202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满意度 |
对纠纷调解基本满意 |
≥90% |
7. 法制工作经费(项目名称)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
法制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武昌区司法局 |
项目执行单位 |
武昌区司法司法局 |
|
项目负责人 |
龙洁 |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
027-88936672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支出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项目概况 |
提高全面梳理、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能力,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依法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法制工作经费60万元。其中:①政府法律顾问费20万元。按照《武昌区行政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武昌政[2016]14号))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家律所5万元/年。 ②办案经费预计30万元(根据案件发生数,据实结算)。按照《武昌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服务收费参考标准(暂行)》文件要求,支付案件办理差旅费;律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费用1500元/件;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费用一审6000元/件,二审3000元/件,再审案件协商议价。 ③办公经费10万元。 |
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法制工作经费60万元。其中:①政府法律顾问费20万元。按照《武昌区行政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武昌政[2016]14号))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家律所5万元/年。 ②办案经费预计30万元(根据案件发生数,据实结算)。按照《武昌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服务收费参考标准(暂行)》文件要求,支付案件办理差旅费;律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费用1500元/件;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费用一审6000元/件,二审3000元/件,再审案件协商议价。 ③办公经费10万元。 |
项目总投入 |
600000.00 |
项目当年预算 |
600000.00
|
|
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万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行政复议变更率 |
复议决定被撤销、确认违法及被变更 |
<5%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 |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
≥75%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行政诉讼率 |
行政诉讼完成率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依法行政复议 |
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率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法制工作经费 |
按时严格完成预算指标 |
60万 |
8. 依法治区工作经费(项目名称)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
依法治区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司法 |
项目执行单位 |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
|
项目负责人 |
龙洁 |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
88936672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支出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项目概况 |
(一)组织领导班子法治讲座、法治专题培训班开支。 (二)组织各级会议、法治督查活动、印制文件会议资料、印刷品开支。 (三)购买涉密信息处理计算机打印机、碎纸机、保密文件柜等配套设备开支,按照铁门铁窗等保密装置。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一)组织领导班子法治讲座、法治专题培训班开支,预算5万元;
(二)组织各级会议、法治督察活动、印制文件会议资料、印刷品开支,预算2万元;
(三)购买涉密信息处理计算机打印机、碎纸机、保密文件柜等配套设备开支,安装铁门铁窗等保密装置,预算3万元。 |
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一)组织领导班子法治讲座、法治专题培训班开支,预算5万元;
(二)组织各级会议、法治督察活动、印制文件会议资料、印刷品开支,预算2万元;
(三)购买涉密信息处理计算机打印机、碎纸机、保密文件柜等配套设备开支,安装铁门铁窗等保密装置,预算3万元。 |
项目总投入 |
100000.00 |
项目当年预算 |
100000.00
|
|
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万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
推动我区健康协调发展 |
|
20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推进和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
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法治保障 |
|
2020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依法治区工作经费 |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经费支出 |
10万 |
9. 置装服(项目名称)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
置装服 |
|
主管部门 |
武昌区司法局 |
项目执行单位 |
武昌区司法局 |
|
项目负责人 |
龙洁 |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
027-88936672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 |
项目类别 |
一次性项目支出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项目概况 |
为全区110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人员配备统一标准工作服。便于司法执法工作,提高政法部门工作形象。 |
立项情况(依据、可行性、必要性) |
2015年我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于当年9月9日经武昌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2)研究通过,为全区110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人员配备统一标准,且根据鄂财政发【2019】3号文件精神,请求增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人员置装费。 |
保证项目实施的
制度、措施 |
2015年我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于当年9月9日经武昌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2)研究通过,为全区110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人员配备统一标准,且根据鄂财政发【2019】3号文件精神,请求增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人员置装费。 |
项目总投入 |
192000.00 |
项目当年预算 |
192000.00
|
|
年度绩效指标
单位:万元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20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服装普及率 |
全局工作人员服装普及率 |
100% |
2020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置服费 |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经费支出 |
19.2万 |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