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及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负责对无照经营依法进行查处。
(三)负责办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流通领域走私贩私、假冒伪劣等经济违法行为。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依法监督管理。
(四)负责辖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发布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组织推进全区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五)负责全区质量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区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强区和名牌发展战略;督促企业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工作,管理和协调全区质量认证认可证后监管工作,监督认证标志和证书的正确使用。
(六)负责全区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指导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负责对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及检验检测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和培训,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部署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依法依规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管理协调工业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及执行标准登记;监督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进工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及信息标准化工作;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依法依规管理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八)负责全区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和管理计量检定、校准和量值传递;实施计量监督,依法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的计量器具实施管理;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节计量纠纷;监督和指导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九)综合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节能监管工作。制定全区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节能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生产和使用的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十)依法实施合同和广告活动的行政监管,做好合同备案和广告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全区商标管理工作。指导商标注册工作和代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做好辖区著名商标的组织认定和保护工作,促进本辖区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发展。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法规范和维护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
(十三)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全区12315、12365执法体系建设,办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调处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四)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
(十五)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审批工作。
(十六)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工作。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由机关及下属17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总编制人数254人,其中:行政编制243人,事业编制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 人)。在职实有人数233人,其中:行政编制222人,事业编制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 人)。
离退休人员140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133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8451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5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20.9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57.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2.61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8451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3111.83万元,增长58.28%,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6659.7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731.53万元,增长35.14%,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815.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96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 291.16万元,比2015年增加10.5万元,主要原因合并后业务增加;“三公经费”支出124.42万元,比2015年减少12.74万元,主要原因有车辆报废;专项业务费1480.42万元,比2015年增加683.4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市场监控系统服务费、市场长效机制管理费和质量监督业务费。
专项业务费指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所需的公用支出,其中:
(1)房屋租金22万元,主要用于工商所办公房的租赁费用。
(2)网络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主要用于工商业务系统、政务系统的办公平台的网络硬件配置,软件维护、升级等费用。
(3)工商业务费903.4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文书的印刷、办案设备购置、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打击传销、查处黑网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各类工商业务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守合同重信用”评比、组织认定及保护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查处及规范各类广告、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各种专项工作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类市场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标准化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检定费等各项工作。
(4)市场长效机制管理费4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5)监控运行服务费75万元,主要用于农贸市场的监控系统的网络运行服务费。
(6)消保维权费6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12315执法体系建设、12315申投诉网络系统设备购置、公共场所建立维权服务站、组织开展大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印刷指导及维护消费权益的宣传资料、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受理、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工作。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48.2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1791.3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380.3万元,增幅335.83%,增幅较快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全区农贸市场安装监控及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监管项目,其中:
1、注册证照费100万元,主要用于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各种表格、市场主体档案盒、营业执照框等印刷及制作,市场主体档案资料的扫描及存档所需的费用等。
2、网络升级改造费34.8万元,主要用于全局网络升级的网费。
3、农贸市场监控系统980万元,主要用于安装全区农贸市场的监控管理系统。
4、2015年机关安防监控系统进度款9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大楼安防系统及网络改造工程的进度尾款。
5、电梯安全监管45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电梯安全监管。
6、电梯安装费1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安装两部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