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局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武昌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调整区属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布局,审核本区新建小区配套建设中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和教育设施的设置;审批中等以下(含中等)学校的建立、撤消、变更;指导和监督全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和闲置教育资产的处置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按权限管理民办教育,负责实施学历教育(初中、小学)、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及其他非学历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负责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的初审。参与研究和制定我区经济、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指导全区办学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教育预算标准的政策和办法;负责提出区级教育部门教育年度经费综合预算计划建议并监督使用;制定我区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办法,协助管理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编制,指导和检查学校内设机构、岗位设置;按区政府规定,管理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管理教育系统各类学校和区教研培训中心等局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教育类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实施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事务及教育督导工作。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局由机关及下属87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6个(其中:18所幼儿园、30所小学、20所区属中学、6所区属高中、1所特殊教育中心、1所职业高中、1所社区学院和9个二级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局总编制人数5,34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5,3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5,873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5,85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6,117人,其中:离休78人,退休6,039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7,973.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03,125.68万元,事业收入4,848.19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7,973.8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830.9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科目207,830.9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8.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26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203,125.68万元,与2016年相比,预算增加27,528.16万元,增长15 %,主要原因是义务段生均公用经费在基本支出列支,在职和离退休奖金增加,在职和离退休工资(离退休费)调标及医疗补贴、改革性补贴基数或比例调标等。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87,175.68万元,与2016年相比,预算增加34,578.16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义务段生均公用经费在基本支出列支,在职和离退休奖金增加,在职和离退休工资(离退休费)调标及医疗补贴、改革性补贴基数或比例调标等。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4,864.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和其他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4.14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学、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三公”经费、专项业务费等支出。其中:事业专项业务费28,660.16万元。
(1)生均公用经费项目15,979.30万元。用于拨付义务段学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10,995.02万元;幼儿园学生生均公用经费901.7万元;普通高中学生生均公用经3,408.58万元;职业高中学生生均公用经费384万元;新疆班学生生均公用经费290万元。
(2)学期教育专项经费项目2,424.30万元。用于地区公办幼儿园专项奖补经费564.3万元;地区民办幼儿园专项奖补经费1,060万元;幼儿园“三年行动计划”经费800万元。
(3)幼教以薪养岗专项经费项目1,485.00万元,用于支付幼儿园聘用幼儿园教师工资及社会保障金等。
(4)义务段学校专项补助经费500.00万元,用于支付补助部分办学规模较小的义务段学校经费和支付临时代课教师工资及社会保障金等。
(5)新疆班特殊津贴项目112.80万元,用于支付东湖中学新疆班学生特殊节假日活动费等。
(6)援疆教师生活补贴项目18.48万元,用于支付援疆教师生活补贴、进疆补贴、家属探亲费及援疆教师探亲路费。
(7)教师业务专项经费项目850.00万元,用于高中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和业务管理提升等。
(8)教育系统补助经费项目1,66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各学段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工作;用于组织全区各学段学生开展各种文娱、体育、科技竞赛和大型活动;教师招聘、新教师认定资格,名特优教师评选等。
(9)义务段保安及安保维护经费项目1,51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地区幼儿园和区属中小学聘用保安人员工资及经社会保障缴费费和保安设备更新经费。
(10)学校保险专项经费项目129.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购买校园责任经费和食堂安全保险支出。
(11)专家型校长教师培训费项目2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系统教师和校长培训、选派优秀教师和校长进修和名特优教师工作室经费。
(12)贫困生专项经费项目300.00万元,用于保障贫困生继续接受教育,减免书本费、学费和补助部分学段贫困生生活费等经费。
(13)关爱教师专项经费项目3,489.28万元,用于郊学校退休及在职教师郊区补贴,在职教师交通补贴;全系统在职和离退休每年一次体检支出;女工卫生费及教师中餐补助等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017.3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15,950.00万元,与2016年相比,预算减少7,050万元,降低30%,主要原因是义务段生均公用经费从基本支出列支。其中:
1、重点工程专项经费项目7,500万元。积玉桥学校、南湖二小改扩建项目专项经费。
2、设备购置专项经费项目 1,500万元。用于区属学校(含新建校)常规设备器材添置、部分初中实验室更新换代及小学科学探究室改造及武昌区教育局青少年科技辅导站设备器材添置等。
3、 学校校园安全及基础设施完善经费项目2,500万元。用于部分学校操场维修或重建经费、 食堂、厕所、档案室改造及功能室提档升级经费、机房改造及电增容经费、门房、围墙、消防设施、给排水、门窗、栏杆等经费、校园绿化、房产土地办证、校舍安全鉴定等。
4、幼儿园建设专项经费项目 1,000万元。用于幼儿园安全与基础设施完善、等级园创建等。
5、初中特色学校评估专项经费项目 1,000万元。用于义务段学校现代化学校建设,涉及武汉市第四十五中学等6所。
6、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项目700万元,用于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经费。
7、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项目 1,500万元,用于部分学校陈旧学生台式机更新、机房改造、网络有线无线覆盖、备授课平台、教育专网年费、教师培训等经费、学校公用笔记本及方便教师外出教研、交流、改卷、学习等工作。
8、三年体育行动计划专项经费项目250万元。根据《武汉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规定,各区须建立学校体育专项经费,用于体育运动队训练、大型运动会、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补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昌区教育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7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6746万元。包括:货物类2923万元,服务类171万元,工程类3652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