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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昌区监察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2015-02-06 12:53
  • 来源: 区纪委监察局

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含街道机关等派出机构)各基层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处理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含街道机关等派出机构)各基层单位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的重要或复杂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含街道机关等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区政府及政府部门任命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况,作出撤职及撒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行政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研研究,参与制定党内有关制度规定

8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区属单位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全区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9会同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做好区属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区属各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和监察科(室)领导干部人选;组织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昌区监察局)行政单位1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昌区监察局)总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行政工勤编3在职实有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行政工勤编2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

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01.3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1.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3.9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3.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95万元

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701.3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7.53万元,增长1.09%,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01.3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205.75万元,增长41.52%,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16.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2.32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36万元,比2014年减少1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28.6万元;专项业务费197.72万元

专项业务费指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所需的公用支出,2014年在项目经费中反映,2015年进行结构调整列入基本支出反映,为2015年基本支出新增项目,是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其中:

1)办案工作经费27万元,主要用于查办违纪违规案件以及办案所需设备的购置维修等

2)纠风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聘请评议代表进行监督巡查等工作

3)治庸问责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治庸问责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参与电视问政改善投资环境等工作的开展

4)党风廉政教育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警示教育活动,购买教育宣传资料,进行相关课题研究等

5)社区纪检监督组织建设经费21.7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社区纪检监督组织各项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等

6)纪检监察综合业务经费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行政监察办理信访举报投诉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等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工作

7)聘用人员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服务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8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0万元,原因是专项业务费调整到基本支出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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