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财政管理办法。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
2、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调整预算和区级决算。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区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监督彩票资金的使用。
4、监督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各类专户管理,负责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审批及管理。制定全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根据预算安排,制定全区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
6、负责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缴本级国有资本收益。
7、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
8、参与全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分配和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拟定全区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
9、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会计规章制度,承担全区会计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10、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财政局由机关及下属2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财政局总编制人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其中行政工勤编2人),事业编制2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4人)。在职实有人数4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其中工勤编2人),事业编制1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9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退休22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2017年牢牢把握“抓收入稳增长、筹资金促发展、控支出保民生、强管理提效能”的工作主基调,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以拼搏目标为引领,为武昌区建设成为创新型城区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提供了有力支撑。主要任务如下:
(一)加强收入组织调度,强化财源建设力度。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运行效率。
(四)加大财政监管力度,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5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5.6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03.7万元,增长29.86%,主要原因:为加强全区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及加强全区财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增加相关项目支出。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5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5.66万元,项目支出53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03.7万元,增长29.86%,主要原因:为加强全区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及加强全区财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增加相关项目支出。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6.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6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996.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4.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6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14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55.66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755.6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03.7 万元,增长29.86%,增长原因:为加强全区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及加强全区财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增加相关项目支出。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225.6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7 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正常增资。其中:
1.人员经费1,091.73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996.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费、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133.93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 92.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8.6万元;公务交通费32.53万元。专项业务费0万元。
(二)项目支出53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00万元,增长307.69%,主要原因:为加强全区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及加强全区财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增加相关项目支出。
其中:
1.财政事业费项目140万元。用于支付办公环境维修、机关档案建设、印制部门预算汇编及财务管理手册、办公家具购买、财政日常办公耗材费用、聘用人员及局机关文明创建相关工作经费等。
2. 财源建设专项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推进精准服务企业工程,落实楼宇企业属地纳税行动和重点行业纳税服务行动等工作经费。
3. 财政评价评审监督检查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对全区各单位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区预算单位进行小金库检查及财政票据检查等。
4. 全区会计人员培训经费30万元。拟用于全区财政财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
5. 财政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经费80万元。拟用于全区财政预算及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硬件购置,预算编制系统、决算网络管理系统、国库支付3.0数据库运营维护、指标管理系统等软件系统的维护升级。
6、全区国库集中支付代理手续费80万元。拟用于支付全区工资代发、社会保障经费发放及各类专项经费发放时时产生的银行代理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昌区财政局由机关及下属2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2 万元,下降20.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车辆,无公车购置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车辆,无公车支出费用。
3.公务接待费预算8.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及下属2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3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71.49万元。包括:货物类14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57.4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30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